延安一网吧经理侵吞营业款获刑5年零6个月

2012年12月13日03:32  西安新闻网 微博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延安讯 (记者 周鹏)延安一网吧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吞营业款供己挥霍。近日,宝塔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今年2月10日,延安自由人网吧法人冯某向警方报案,称有124830元网吧营业款去向不明,其聘用的网吧经理马某有作案嫌疑。宝塔区警方于当天下午将马某抓获。经过审讯,马某交代了自己在任网吧经理期间,先后4次共私吞124830元营业款的犯罪事实。

  编辑:张钲弘

  (原标题:延安一网吧经理侵吞营业款获刑5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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