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局原局长颜承鲁被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1033万余元及2万英镑,该案近日开审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郭玉红)2012年5月7日,时任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原任局长的颜承鲁被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带走“协助调查”。5月17日,颜承鲁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经查明,颜承鲁涉嫌收受十余人向其奉送的1033万余元人民币及英镑2万元。近日,颜承鲁涉嫌受贿罪指控已被提起公诉,兰州市中院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出租车行“干股”作价720万元高息出借
据指控,2008年底,兰州市政府为了支持吉利汽车兰州生产基地的发展,要求将吉利远景车投放到出租车行业。后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由兰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建以吉利车型为主的出租汽车公司,车辆规模350辆,其中市政府增加出租汽车指标200个,另外150个指标从扶优扶强指标中划拨。当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向政府申请新增200辆指标获批后,时任局长的颜承鲁未经交通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仅与其副手、时任副局长的杜明飞(另案处理)以及兰州两家汽车出租公司董事长共4人,在其办公室内开“小会”后,就作出了用350辆吉利出租车组建兰州东方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决定。其中,颜承鲁以其妹夫袁某名义占有51%的绝对股份,折合车辆达180台。而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皆由两家汽车出租公司予以缴纳,具体注册登记和公司的运营则由一家出租公司全权负责。2009年1月,东方公司贷款5000万元用于购置车辆和缴纳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后,正式开张营业。
2011年7月,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解某因资金短缺,通过其兄向颜承鲁提出借款请求。面对对方承诺的15%的高额年息,颜承鲁动了心。经与某出租公司负责人商议,决定将其在东方公司的全部股份以每辆车4万元的价格作价720万元转让给该公司。同年8月,该公司便将其中300万元作为颜承鲁的出借款,汇入上述房地产公司。另有420万元,其中20万抵顶了颜承鲁购房时借款,400万元直接由该公司向颜承鲁出具了年息6%的借条。
(原标题:兰州交通局原局长受贿1033万余元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