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劫持女副县长 村民被判刑11年

2012年12月13日08:39  新安晚报

  昨天,浙江云和县女副县长被村民持刀劫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小伟犯绑架罪,被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5月22日,云和县凤凰山街道河坑村村民张小伟在县委大院内将分管信访、公安、司法等工作的女常务副县长李一波拘禁在屋内10余小时,要求拆除在其家门口兴建的公共厕所。当日下午,张小伟被警方击伤,人质获救。针对一审判决,张小伟当庭表示上诉。据《法治周末》

  (原标题:持刀劫持女副县长 村民被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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