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吉首站12月13日讯(通讯员 田儒斌) 昨日,笔者从吉首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经州、市物价部门批准,从今年12月开始,吉首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并执行。
原五类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1.50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1.50元/吨,工业用水1.65元/吨,经营服务用水2.70元/吨,特种用水6.00元/吨。依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吉首市将原城市供水五类价格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1.80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2.95元/吨和特种用水7.80元/吨三类价格。同时价格调整后将实施低保政策,原城市低保户每月每户享受4吨免费供水增加至每月每户享受5吨免费供水。
吉首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执行时间确定为:居民生活用水分为两段执行,第一阶段从2012年12月起抄见水量执行1.70元/吨;第二阶段从2013年4月起抄见水量执行1.80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价格从2012年12月起抄见水量执行。
相关部门表示,此次调价对市民消费支出、非居民生活用水影响不大,通过调价可以促进群众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原标题:吉首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