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京市政府宣布,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将筹集近1.77亿元资金慰问困难群众,将惠及50万人。预计慰问金于明年1月底前发放到位。
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国夫介绍,1995年以来,南京市开始组织“两节”期间大规模走访慰问困难群体的工作,已经坚持了18年。2013年的慰问活动,比去年提高了部分困难群体的慰问标准。经初步统计,2013年的两节慰问活动全市拟筹集资金约17665.04万元(不含区县自行慰问的经费),比去年增加1723万元,增幅为10.8%。其中,市区(县)财政承担约12294万元,慈善捐款等其他渠道5371万元。此次走访慰问活动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民政系统、工会系统和残联系统。实习生 胡卉鸣
扬子晚报记者 仇惠栋
A民政系统:
低保户补助650-1400元
南京市民政局节日期间将主要为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定救济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等5类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慰问,约18.1万人,10.87万户。市民政局巡视员鲍意华介绍,今年民政系统的慰问标准整体提高,局部维持原有水平。其中,低保对象的慰问标准总体上提高100元。60年代的老职工,孤儿,农村五保对象的慰问标准与去年持平。
(一) 慰问城乡低保对象,合计5663万元
1、原十区城镇低保户。共2.95万户,4.9万人,慰问1人户650元(去年550元),2人户1100元(去年900元),3人及以上户1400元(去年1100元),合计2723万元。
2、农村及原五县城镇低保户。共4.2万户,7.1万人,慰问每户不低于700元(去年600元),合计2940万元。
(原十区:鼓楼、玄武、白下、建邺、秦淮、下关、栖霞、雨花台、原浦口、原大厂老五县:江宁、江浦、六合、高淳、溧水)
(二) 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合计987万元
1、原十城区每人补助不低于900元(去年800元),共0.51万人,合计459万元。
2、原五县每人补助不低于800元(去年不低于700元),共0.66万人,合计528万元。
(三) 慰问全市登记在册的农村五保老人9600人,每人补助700元,合计672万元。
(四) 慰问特定救济对象,合计178.8万元
1、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费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约1700人,每人600元,合计102万元。
2、大屠杀幸存者,约240人,每人700元,合计16.8万元。
3、孤儿,约1200人,每人500元。合计60万。
(五) 慰问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约1.4万户,3.6万人,补助每人700-900元(去年600-800元),合计1120万元。
B人社部门:
大龄失业人员每人500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两节期间将针对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困难失业人员、困难离退休人员以及工伤人员发放3757.04万元慰问资金。具体发放细则如下:
(一) 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慰问金合计1062万元。
1、困难企业职工。对16个行业中关闭、歇业、破产等改制困难企业进入行业托管的困难职工,共1.2万名,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资金,每人800元。
2、困难企业。主要是全停产或半停产,资产负债率高,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低的市属困难企业,共20家,每家安排慰问金5万元。
3、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家庭,主要是劳动关系仍然在原企业,尚未实现就业的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病残”等其他困难职工,共15户,每户发放慰问金1000元;困难大学生家庭,尚未实现就业或初次就业,家庭成员“重病残”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共5户,每户1000元。
(二) 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慰问金合计1310万元。
1、2013年1月,男性年满58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且按规定已连续6个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大龄失业人员,预计2.5万人,每人500元。
2、2013年1月,按规定享受当月失业保险金人员中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癌症、尿毒症、肾移植等重病,且2012年当年在治疗期间内的特困家庭,预计60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1000元。
(下转A42版)
(原标题:困难家庭春节前可领“大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