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量刑建议书》
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云抢夺案开庭时,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后宣读了《量刑建议书》,指出被告人有以下量刑情节: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系累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建议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以抢夺罪判处白云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
今年以来,该院共对300多起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用率100%。“监督如此精准,是规范化定准了尺子。”该院检察长刘琪荣说。
要想量刑建议在审判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质量至关重要。开始试行量刑建议时,该院就非常重视量刑建议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化,首先与区法院共同会签了《关于量刑建议规范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对起诉的案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对检察机关在法律规定幅度内的量刑建议应予采纳,不采纳的应明确函告理由。同时,该院对市区一级法院3年来的盗窃、抢劫、诈骗、强奸、敲诈勒索等10类常见犯罪的判例,进行汇总、依法分析,制定了量刑建议的参考标准。
该院规定公诉人移送起诉书时要制作并移送《量刑建议书》,《量刑建议书》中必须阐述理由,由科室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把关审核;庭审中被告人翻供和出现其他情形,公诉人有机动处置权;量刑建议是否被法院写进了判决书,理由是否充分,建议是否准确等,将成为考核公诉人的一项指标。
此外,该院还与陕西师范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联合成立了“犯罪与量刑研究基地”,以理论研究成果不断规范量刑建议工作。
(原标题:量刑建议采纳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