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安法院两年受理11件精神病人案 其中10件为暴力侵害案件
广州日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吕静)近日,深圳宝安法院对一名“武疯子”做出了强制医疗的判决。这名石姓男子在餐馆吃饭时,因觉得旁人在商议谋害自己,竟掏出弹簧刀刺向邻桌,致使1人死亡、1人重伤和2人轻伤。后经鉴定,该名男子是一精神分裂患者。
记者昨日从宝安法院了解到,这已经是该院自2013年1月新《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强制医疗程序以来,受理的第11件强制医疗案件。
仅宝安一个区,两年就受理了11件“武疯子”案,其密度之大有点耸人听闻。
办案法官认为,依法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凸显预防和控制精神病人违法犯罪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探因:
消极监护是案件多发主因
办案法官分析认为,此类案件多发是由多方面原因促成。一方面是治疗成本较高,消极监护问题突出,“由于精神病的治疗费用较高,再加上部分家属存在一定的思想顾虑,难免出现消极监护或疏于监管,甚至故意纵容精神病人失控走漏等问题。”
“外地户籍精神病人漏管、失管等隐患是另一方面原因。”法官介绍,精神病人防治管理体系存在机制运作不畅、人员能力不高、经费相对不足等问题,如未能将外地户籍精神病人纳入本地治疗体系,大量的外地户籍精神病人存在漏管、失管等隐患,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
案例
怀疑邻桌欲害自己 捅死一人伤多人
男子石某某自2010年12月份开始,感觉身边有很多人在议论且欲加害自己,便于2012年8月买来一把弹簧刀随身携带。
2013年2月18日18时许,石某某在宝安区一家快餐店吃饭,忽然觉得隔壁饭店的罗某某等人在商议加害于他。石某某先将筷子扔向罗某某等人,等罗某某等人上前与其理论时,拿出弹簧刀将罗某某等人捅伤,最终导致1人死亡、1人重伤和2人轻伤的后果。
经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石某某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实施作案时处于该病发病期,无辨认和控制能力。近日,宝安法院判令石某某强制医疗。
数据
两年间11人被执行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是“武疯子”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危害性,另一方面则是屡屡出现“被精神病”的案例。这样的背景下,新《刑事诉讼法》特增加了一章来专门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自新《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强制医疗程序2013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截至本月,宝安法院共受理强制医疗案件11件11人,其中2013~2015年分别受理了2件、8件和1件。
现象
“武疯子”多为无业、待业人员
宝安法院数据分析显示该类案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的外来性特征显著,涉嫌犯罪的精神病人均是非深圳户籍人员,其中青壮年和无业、待业人员占了绝大部分,皆因跟随外出打工的亲属前往深圳工作、生活。
二是侵害行为的暴力性特征突出,造成人员死伤案件增多。据统计,在上述11起案件中,共有10起案件涉及精神病人的暴力侵害行为,其中涉及绑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极具人身攻击性的案件8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72.73%,共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三是涉案类型的多样性凸显,出现较为新型的犯罪案件,如逐渐出现涉嫌强制猥亵妇女、拐骗儿童等犯罪案件。
(原标题:“武疯子”伤人 疏于监管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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