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防微杜渐 涉军维权服务机制健全成效明显
法制日报记者 陈丽平 特约记者 张建田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强化广大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产生了深刻的教育效果。
深入开展警示法纪教育
2013年4月下旬至8月中旬,解放军军事法院先后赴全军15个大单位,开展“高中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专题法制教育巡回宣讲。宣讲紧紧围绕学习领会习主席重要指示精神,阐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意义,探讨加强军队法治建设的思路对策。宣讲所到之处反响强烈,效果良好。
2015年,为了坚决贯彻习主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营造法治建设强大声势,兴起学法用法新的热潮,原总政治部举办以“前车之覆 后车之鉴”为主题的军队警示性法纪教育展览。
本次展览从2015年9月2日起至2016年1月结束,选取军队近几年发生的五大类33件典型案例,通过图版展示、庭审回放、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深刻剖析犯罪分子蜕变过程及思想根源,深刻揭示违法犯罪给党和军队建设造成的严重危害,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巨大伤痛,展览形象直观,震撼力强,全面反映了军队惩贪反腐的显著成效,使参观人员深受震撼和触动。
中央军委和原总部、军兵种等大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参观了该展览,并要求把展览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功能,搞好专题讨论,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参观展览,切实从反面典型人物的惨痛教训中受到警醒,纷纷表示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自觉抵御各种“糖衣炮弹”诱惑,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军规的敬畏之心,始终以“赶考”的心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讲政治、守规矩、听招呼、守纪律的老实人。
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2014年,全军法院认真贯彻习主席关于加强法治军营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规范和约束权力,努力推动治军方式的“三个根本性转变”。军事法院领导多次带队赴南京军区调研指导法治军营建设情况,总结推广浙江省军区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法治军营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军事法院部署大力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筹划开展工作”专题法治教育,同时汇编全军高中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教育资料,印发全军团以上单位;下发《关于做好新兵法纪教育工作的通知》,认真抓好对全军法院开展新兵法纪教育,有效增强了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贯彻落实。
2015年2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后,全军和武警部队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贯彻落实《决定》,深入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活动,重点纠治五个方面的问题:法规意识不强的问题,认真清理与法规条令相悖,影响制约战斗力建设的土办法、土规定,同时做好法规的废、改、立、释工作,增强法规制度的实用性、操作性;工作筹划不科学的问题,克服工作随意性大的现象,注重科学统筹、周密计划安排,努力减少“五多”,防止机关忙乱、基层忙乱;执行法规不坚决的问题,防止和克服不讲科学盲目蛮干的现象,狠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歪风邪气;整改治理不彻底的问题,依法开展军车管理专项整顿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整改治理;责任追究不严格的问题,对事故案件、违法违纪处理情况进行梳理清理,对违背法纪的处理结果予以纠正,坚决维护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这次以《决定》贯彻实施为契机,带动全军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涉军维权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八大年以来,在中央、国家和军队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涉军维权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原总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涉军维权工作的重点和内容予以明确,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积极指导和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双拥”共建活动范畴,注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完善物质保障措施,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
2014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军人军属援助范围、服务方式方法、军地双方衔接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等作出规定。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提出加强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力度,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意见从案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审理、诉讼保障、纠纷调解、裁判执行、司法服务等方面,对涉军案件的整个诉讼程序以及相关纠纷的诉讼外化解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15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其中对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6年9月,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办法》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实施以来,各地涉军维权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有关工作以制度化形式予以规范,针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办法,以利于落实军地双方工作责任,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2014年,军地各级维权组织共处理各类涉军纠纷和问题95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5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9.87亿元。
截至2015年底,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托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2914个,较上年度增长209%。仅2014、2015年两年内,军地双方共组织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9600余件,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解答军人军属法律咨询25666人次。
截至2016年7月底,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与省(区、市)政府、省军区政治部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截至2016年12月,各级涉军维权机制共为76万余名军人及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接待来信来访12万人次,处理各类涉军纠纷9.8万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军案件3.4万件。
近些年来,军地各级司法机关互相配合,加大对假军人、假军车、假军服、假网站等各类涉军造假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有力维护了人民军队的声誉和形象。尤其对于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保持对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另据不完全统计,仅2012年至2016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案件共1136件。
文章源自法制日报 记者 陈丽平 特约记者 张建田
本期编辑 宋胜男 李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