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中叶石油被发现并进入大规模开采以来,它就逐渐成为人类社会运转的命脉,并影响和塑造了整个20世纪国际政治经济的格局。石油工业的繁荣发轫于美国,由此产生了洛克菲勒这样的超级石油大亨和美孚这样的石油托拉斯。当洛克菲勒在美洲、西欧大展宏图的时候,在遥远的里海、波斯(即伊朗)及后来的中东,一场场围绕石油的博弈又次第展开。
里海石油,以巴库为中心,在19世纪70年代初因沙皇俄国取消国家垄断,向私人企业开放而繁荣,到19世纪80年代初已有近200家炼油厂,而取得支配地位的是发明了硝化甘油炸药的诺贝尔家族。诺贝尔家族生产俄国一半的煤油,并控制着俄国的石油分销,但囿于运输条件,对世界石油市场的影响不大。1883年,在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支持下,巴库-巴统铁路建成。1886年,罗斯柴尔德家族成立里海-黑海石油公司,在巴统建立石油存储和销售设施,巴统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石油港口之一。罗斯柴尔德家族和诺贝尔家族成为控制俄国石油工业的两大巨头,并开始进入西欧,与美孚争夺世界石油市场。
针对这段从巴库到欧洲的百年石油路线,《黑丝路:从里海到伦敦的石油溯源之旅》力图从两个方面进行还原:一个是沿线各国政要与跨国石油公司大亨为了石油利益而开展的合纵连横,包括隐藏于石油利益下的腐败、对人权的侵犯和对环境的破坏;另一个是在这条石油线路上人民的困苦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状况及风土人情。但是作为一本糅合了旅行日记与历史溯源两种风格的书,在反映里海石油与国际石油权力变迁和石油外交之间的关系方面又显得有点论之不详,言之未尽。
《黑丝路:从里海到伦敦的石油溯源之旅》
繁荣的里海石油在20世纪初逐步走向衰败,不仅在技术上落后于西方,俄国革命的开始又使得这一地区陷入持续的动荡,造成在世界石油出口中的份额也急剧下降。尽管巴库仍然是俄国乃至欧洲最重要的石油来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关键时刻协约国阻止德国人获取巴库石油,也成为德国战败的重要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新的油源——波斯-美索不达米亚(即两河流域,主要为伊拉克)-中东石油的发现,使得里海石油的重要性开始下降,里海石油通往欧洲的路线开始被波斯-美索不达米亚-中东所取代,美英法等老牌帝国主义国家开始在中东展开激烈的石油争夺。
《红线协定》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法两国于1920年4月25日签署了瓜分美索不达米亚石油资源的《圣莫雷协定》。协定规定:经法国控制的叙利亚和黎巴嫩铺设一条石油管道,作为交换条件,英国将德国在土耳其石油公司,即后来的伊拉克石油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法国,另外22.5%由皇家荷兰壳牌石油公司控制,英波石油公司占有47.5%的股份,剩余的5%由土耳其石油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卡洛斯特·古尔班坎占有。双方决定共同垄断该地区的石油开采,限制美国进入美索不达米亚石油领域。
《圣莫雷协定》的签署引起美国的强烈不满。在美国看来,美国在战时为协约国提供了80%的石油供应,却无权瓜分世界上新发现的、具有开采价值的石油资源,这是无法容忍的。1921年,沃伦·哈丁就任美国总统后,决定成立由包括新泽西美孚在内的七家大公司组成的近东开发公司(财团),以争夺美索不达米亚的石油资源。1928年7月31日,美国财团与英法等国石油公司达成《红线协定》。协定规定,新达成的土耳其石油公司的股权按如下比例进行分配:英波石油公司占23.75%,皇家荷兰壳牌石油公司占23.75%,法国石油公司占23.75%,美国近东开发公司占23.75%,古尔班坎占5%。协定按已经不复存在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边界画了一条红线,即美、英、法、荷在埃及以东、波斯以西,除了科威特之外的全部海湾地区具有平等的石油开采权,并进一步规定,协定的所有参与者放弃自己在这片红线内的广大地区从事任何石油活动的权利,除非是同土耳其石油公司的其它股份持有者合作进行,也即“自我放弃条款”。《红线协定》的达成使得美国最终获得了与英、法、荷三国同等的权利,在争夺中东石油资源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自我放弃条款”的规定,也使得后来发现的除了波斯和科威特之外的所有中东主要的石油产地都包括在了红线之内,因而也为美国在中东抛开土耳其石油公司的股东们进行独立的石油开发设置了障碍。
自《红线协定》签订以来,美国对中东石油的拓展取得了长足进展。到1939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美国已经控制了中东约250万平方公里租让地的半数,全部石油探明储量的12%,石油开采量的13%,炼油能力的11%。但另一方面,在中东石油的全年总产量中,美国只占据13%,英国占据80%,英国依然占据中东石油资源开发的统治地位。
中东石油与天然气分布示意图
突破红线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飞机、坦克、舰艇等大量需要依靠石油为动力来源的机械化武器装备的使用,石油进一步成为影响战争胜负的重要战略资源。战争爆发后,美国担负起了为盟国提供石油的重任。从1941年12月至1945年8月,美国及盟国消费石油70亿桶,其中近60亿桶来自美国,而美国国内自20世纪30 年代以来,石油储量的发现率已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美国在二战期间巨大的能源消耗引发了需求与供应不足之间的尖锐矛盾,美国国内出现了对美国石油资源即将枯竭的担忧。1943年12月,美国战争石油署署长哈罗德·伊克斯发表了《我们正在耗尽石油》的著名文章,就美国石油资源的枯竭发出警告:“如果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那将不得不利用别人的石油作战,因为美国将没有石油。”
1944年初,受命考察沙特、伊拉克、伊朗、科威特等中东国家石油潜力的美国石油储备公司石油地质学家德高里尔向美国政府报告:中东地区探明和可探明的石油储量多达260亿桶,潜在储量可能高达3000亿桶,“不考虑中东就无法理解世界上的石油,”“世界石油生产的重心正在向中东-波斯湾地区转移,而且这一转移会继续下去,直到重心在这个地区牢固地确立。”为此,德高里尔向美国政府提出了两条确保美国石油安全的政策建议:第一,西半球实现石油自给自足,出现国际危机时能确保石油安全;第二,加速海湾地区的石油开发,以替代欧洲和其它市场的美国石油。德高里尔的报告,向美国政府阐述了国际石油格局转变的趋势以及中东石油在这一转变中日益凸显的重要性,强调了美国介入并控制中东石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起美国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为战后美国对外石油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南。
1944年4月11日,美国国务院正式通过了与英法等国争夺中东石油资源的《美国对外石油政策》报告。报告以美国石油供应安全利益为核心,以确保美国及盟国在战时及战后和平时期具有充足的石油供应为目标,为美国领导下的世界石油新秩序架构出了这样一个体系:“东方供应东方、西方供应西方”的“半球”石油供应规划,即对西半球石油储备实施保护,同时,美英两国共同管理战后中东石油的生产和分配,扩大东半球、尤其是中东地区的石油生产,以满足世界石油市场增长的需求。随着《美国对外石油政策》报告这一指导美国制定和执行战后对外石油政策的纲领性文件的出台,美国政府完成了战后对外石油政策的理论准备和战略规划,开始在行动上实施其控制中东石油,建立战后石油霸权的战略。
根据这一报告,美国要想打破二战之前英国所占据的中东石油资源开发的统治地位,独立在中东开发石油并最终排挤出英国的势力,建立二战后美国在中东的石油霸权,首先就必须摆脱《红线协定》的束缚。1945年7月,美国政府决定由阿美石油公司出面投资修建沙特通往地中海的石油管道,并推动阿美石油公司吸收伊拉克石油公司的两个美国股东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成为它的股东。问题在于,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是伊拉克石油公司的股东,它们参加阿美石油公司违反了《红线协定》的规定。根据《红线协定》中“自我放弃条款”的规定,伊拉克石油公司的合伙人不得在红线范围内单独从事开发活动,而沙特正好在红线范围内,因此,除非伊拉克石油公司的所有合伙人都进入阿美石油公司,否则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是不可以加入阿美石油公司的。为此,在美国政府支持下,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于1946年10月以法国在二战期间被德国占领,而法国石油公司是在法国注册的,古尔班坎当时不仅住在维希政府统治的法国领土上还为维希政府效力,它们在伊拉克石油公司的股份因敌对身份而被英国在战时所接管为由,宣布《红线协定》无效,不再接受《红线协定》的约束,并要求重新进行谈判以达成新的协定。
对于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的谈判要求,英伊石油公司(前身为英波石油公司)和皇家荷兰壳牌石油公司认为可以在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商谈,而法国石油公司和古尔班坎则坚决反对重开谈判之门。法国不愿放弃它在战后唯一可以涉足中东石油的保障,古尔班坎则不愿意看到伊拉克石油公司的瓦解,二者皆要求维持《红线协定》的有效性。美国政府的态度最终决定了这场围绕《红线协定》存废的斗争的结果:法国石油公司在伊拉克石油公司的地位得到了改善,古尔班坎则得到了额外的石油配额,它们在伊拉克石油公司的权益均获得提高,作为交换,它们同意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入股阿美石油公司。1948年12月,一个德士古、加州美孚、新泽西美孚各占30%股份,纽约美孚占10%股份的100%美国控制的阿美石油公司实体诞生了,而《红线协定》正式作古,1928年以来建立的中东地区的石油格局被彻底打破。美国不仅巩固了在沙特取得的石油租让地,而且终于突破《红线协定》对美国在中东进行石油扩张、建立石油霸权的束缚。自此,美国政府开始全力支持本国石油公司“独自获得中东地区的油田租让权”。
从中东到欧洲
突破《红线协定》是美国根据《美国对外石油政策》报告的设计寻求建立战后石油霸权的关键一步,但并不是唯一一步。为建立战后石油霸权,美国还从其它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首先,加强与英国在沙特的争夺,并获得最后胜利。《红线协定》突破的第二年,纵贯阿拉伯半岛的沙特经叙利亚至地中海赛达港的输油管道建成。阿美石油公司的石油产量从1938年的6.5万吨增加到1949年的220多万吨,美国在与英国争夺沙特石油资源的斗争中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另外,美国在与英国争夺沙特政治、经济和军事控制权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从1944年开始,美国根据《租借法案》加快对沙特的援助步伐,到战争结束,美国直接或间接向沙特提供的援助达到9000万美元,其中73%是赠予的,美国成为沙特最大的援助国。1945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在雅尔塔会议之后前往苏伊士运河的大苦湖秘密会见沙特国王伊本·沙特,为加强美沙关系做努力,并推动沙特正式对德宣战。宰赫兰军事基地也于1945 年建成,成为当时美国在海外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军用机场。美国无论从政治、经济、军事上都开始全面取代英国在沙特地位。
其次,美国取代了英国对伊朗石油的控制权,扶植亲美独裁政权,建立美伊特殊关系。伊朗石油的生产和销售自1909年以来就一直为英伊石油公司所控制。战后,伊朗要求维护民族利益的呼声高涨,伊英矛盾开始变得尖锐,伊朗积极向美国靠拢。美国从对抗苏联力量南下的角度出发也逐步加强对伊朗的军事援助。20世纪50年代初穆罕默德·摩萨台出任伊朗首相后,在伊朗推动石油国有化运动,引发伊朗石油危机这一改变伊朗历史进程和波斯湾地缘政治格局的事件。在这场运动中,美国从中立到干预,最终以秘密的“准军事行动”推翻了摩萨台政府,扶植巴列维王朝复辟。随后,美国迅速采取两项重大措施以巩固胜利果实并扩大美国在伊朗的影响力,建立伊朗亲美独裁政权:第一,对伊朗进行紧急经济援助,帮助伊朗稳定政局;第二,同意由美、英、法等国的石油巨头组成财团共同开发伊朗石油。1954年9月19日,国际石油财团与伊朗政府签订为期40年的石油开采协议,规定石油资产原则上为伊朗国有,但在未来40年内由国际石油财团来管理生产和销售,利润平分;国际石油财团拥有伊朗西部和南部25.4万平方公里领土石油专营权,期限40年。美、英石油公司平分秋色,各获得40%的股份,皇家荷兰壳牌石油公司获得14%的股份,法国石油公司获得6%的股份。“建立财团,使美国成为在中东具有统治地位的石油大国。美国控制世界石油的基本目标已经实现。”
第三,美国将“半球”石油政策运用于重建西欧的马歇尔计划,使该计划获得成功。美国将大量的中东石油引进到西欧,作为复兴欧洲工业和电力的主要燃料,而美国本土石油则根据“东方供应东方、西方供应西方”的“半球”石油政策,储备保护起来,以供国内使用和未来战时需要。从1948年4月到1952年4月4年间,美国向欧洲提供的巨额贷款共计131亿美元,其中13.896亿美元的资金用于支付购买美国石油公司在中东生产的石油。美国既保存住了自己本土的石油,又使自己赚了钱,可谓一箭双雕,名利双收。1947、1948及1950年,欧洲从中东进口的石油逐年快速增加,占全部进口量的比例由43%上升到66%,再上升到85%。由此,欧洲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和美国对中东石油开发的操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美国不仅实现了“半球”石油政策的目标,掌握了中东石油开发的主导权,而且通过马歇尔计划逐步控制了欧洲的经济命脉。
最后,通过1956年发生的“苏伊士运河战争”,即“第二次中东战争”,把英法两国的势力彻底赶出中东地区并进一步巩固了美国的石油霸权。在英、法、以色列发动的“苏伊士运河战争”期间,埃及凿沉船只阻塞河道,封锁石油供应,阻断了欧洲所需2/3石油的运输,叙利亚则破坏了伊拉克石油公司过境叙利亚的输油管道,沙特对英国和法国实行了石油禁运,科威特石油供应系统也被破坏,西欧石油供应出现70%的短缺,欧洲发生石油危机。面对“苏伊士运河战争”及其造成的欧洲石油危机,美国在外交上拒绝支持处于危机中的英国、法国,迫使处于被动地位的英国、法国和以色列接受联合国决议,从埃及和被占领土上撤军,让联合国维和部队进驻加沙和沙姆沙伊赫地区。在欧洲石油危机问题上,美国的石油公司在美国政府同意下采取援助欧洲的计划,通过油援欧洲,进一步加强了欧洲国家对美国控制下的石油的依赖。英国在这场旨在维护其在中东势力尤其是石油权益的最后一场战斗中败下阵来,美国真正取代了英国在中东的石油控制地位,成为中东的主导力量。
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基本实现了排挤英法传统势力,夺取中东石油资源,建立以美孚石油公司等七家跨国石油公司(即七姐妹)联合经营中东石油和控制中东产油国的机制,确立了战后美国石油霸权,这个霸权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动摇并面对新的挑战。国际石油权力和石油格局由此实现了自19世纪中叶石油大规模投入商业运行以来最重要的一次转变,中东至欧洲的石油线路取代里海至欧洲的石油线路成为欧洲最重要的生命线。
里海石油,以巴库为中心,在19世纪70年代初因沙皇俄国取消国家垄断,向私人企业开放而繁荣,到19世纪80年代初已有近200家炼油厂,而取得支配地位的是发明了硝化甘油炸药的诺贝尔家族。诺贝尔家族生产俄国一半的煤油,并控制着俄国的石油分销,但囿于运输条件,对世界石油市场的影响不大。1883年,在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支持下,巴库-巴统铁路建成。1886年,罗斯柴尔德家族成立里海-黑海石油公司,在巴统建立石油存储和销售设施,巴统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石油港口之一。罗斯柴尔德家族和诺贝尔家族成为控制俄国石油工业的两大巨头,并开始进入西欧,与美孚争夺世界石油市场。
针对这段从巴库到欧洲的百年石油路线,《黑丝路:从里海到伦敦的石油溯源之旅》力图从两个方面进行还原:一个是沿线各国政要与跨国石油公司大亨为了石油利益而开展的合纵连横,包括隐藏于石油利益下的腐败、对人权的侵犯和对环境的破坏;另一个是在这条石油线路上人民的困苦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状况及风土人情。但是作为一本糅合了旅行日记与历史溯源两种风格的书,在反映里海石油与国际石油权力变迁和石油外交之间的关系方面又显得有点论之不详,言之未尽。
《黑丝路:从里海到伦敦的石油溯源之旅》
繁荣的里海石油在20世纪初逐步走向衰败,不仅在技术上落后于西方,俄国革命的开始又使得这一地区陷入持续的动荡,造成在世界石油出口中的份额也急剧下降。尽管巴库仍然是俄国乃至欧洲最重要的石油来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关键时刻协约国阻止德国人获取巴库石油,也成为德国战败的重要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新的油源——波斯-美索不达米亚(即两河流域,主要为伊拉克)-中东石油的发现,使得里海石油的重要性开始下降,里海石油通往欧洲的路线开始被波斯-美索不达米亚-中东所取代,美英法等老牌帝国主义国家开始在中东展开激烈的石油争夺。
《红线协定》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法两国于1920年4月25日签署了瓜分美索不达米亚石油资源的《圣莫雷协定》。协定规定:经法国控制的叙利亚和黎巴嫩铺设一条石油管道,作为交换条件,英国将德国在土耳其石油公司,即后来的伊拉克石油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法国,另外22.5%由皇家荷兰壳牌石油公司控制,英波石油公司占有47.5%的股份,剩余的5%由土耳其石油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卡洛斯特·古尔班坎占有。双方决定共同垄断该地区的石油开采,限制美国进入美索不达米亚石油领域。
《圣莫雷协定》的签署引起美国的强烈不满。在美国看来,美国在战时为协约国提供了80%的石油供应,却无权瓜分世界上新发现的、具有开采价值的石油资源,这是无法容忍的。1921年,沃伦·哈丁就任美国总统后,决定成立由包括新泽西美孚在内的七家大公司组成的近东开发公司(财团),以争夺美索不达米亚的石油资源。1928年7月31日,美国财团与英法等国石油公司达成《红线协定》。协定规定,新达成的土耳其石油公司的股权按如下比例进行分配:英波石油公司占23.75%,皇家荷兰壳牌石油公司占23.75%,法国石油公司占23.75%,美国近东开发公司占23.75%,古尔班坎占5%。协定按已经不复存在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边界画了一条红线,即美、英、法、荷在埃及以东、波斯以西,除了科威特之外的全部海湾地区具有平等的石油开采权,并进一步规定,协定的所有参与者放弃自己在这片红线内的广大地区从事任何石油活动的权利,除非是同土耳其石油公司的其它股份持有者合作进行,也即“自我放弃条款”。《红线协定》的达成使得美国最终获得了与英、法、荷三国同等的权利,在争夺中东石油资源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自我放弃条款”的规定,也使得后来发现的除了波斯和科威特之外的所有中东主要的石油产地都包括在了红线之内,因而也为美国在中东抛开土耳其石油公司的股东们进行独立的石油开发设置了障碍。
自《红线协定》签订以来,美国对中东石油的拓展取得了长足进展。到1939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美国已经控制了中东约250万平方公里租让地的半数,全部石油探明储量的12%,石油开采量的13%,炼油能力的11%。但另一方面,在中东石油的全年总产量中,美国只占据13%,英国占据80%,英国依然占据中东石油资源开发的统治地位。
中东石油与天然气分布示意图
突破红线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飞机、坦克、舰艇等大量需要依靠石油为动力来源的机械化武器装备的使用,石油进一步成为影响战争胜负的重要战略资源。战争爆发后,美国担负起了为盟国提供石油的重任。从1941年12月至1945年8月,美国及盟国消费石油70亿桶,其中近60亿桶来自美国,而美国国内自20世纪30 年代以来,石油储量的发现率已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美国在二战期间巨大的能源消耗引发了需求与供应不足之间的尖锐矛盾,美国国内出现了对美国石油资源即将枯竭的担忧。1943年12月,美国战争石油署署长哈罗德·伊克斯发表了《我们正在耗尽石油》的著名文章,就美国石油资源的枯竭发出警告:“如果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那将不得不利用别人的石油作战,因为美国将没有石油。”
1944年初,受命考察沙特、伊拉克、伊朗、科威特等中东国家石油潜力的美国石油储备公司石油地质学家德高里尔向美国政府报告:中东地区探明和可探明的石油储量多达260亿桶,潜在储量可能高达3000亿桶,“不考虑中东就无法理解世界上的石油,”“世界石油生产的重心正在向中东-波斯湾地区转移,而且这一转移会继续下去,直到重心在这个地区牢固地确立。”为此,德高里尔向美国政府提出了两条确保美国石油安全的政策建议:第一,西半球实现石油自给自足,出现国际危机时能确保石油安全;第二,加速海湾地区的石油开发,以替代欧洲和其它市场的美国石油。德高里尔的报告,向美国政府阐述了国际石油格局转变的趋势以及中东石油在这一转变中日益凸显的重要性,强调了美国介入并控制中东石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起美国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为战后美国对外石油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南。
1944年4月11日,美国国务院正式通过了与英法等国争夺中东石油资源的《美国对外石油政策》报告。报告以美国石油供应安全利益为核心,以确保美国及盟国在战时及战后和平时期具有充足的石油供应为目标,为美国领导下的世界石油新秩序架构出了这样一个体系:“东方供应东方、西方供应西方”的“半球”石油供应规划,即对西半球石油储备实施保护,同时,美英两国共同管理战后中东石油的生产和分配,扩大东半球、尤其是中东地区的石油生产,以满足世界石油市场增长的需求。随着《美国对外石油政策》报告这一指导美国制定和执行战后对外石油政策的纲领性文件的出台,美国政府完成了战后对外石油政策的理论准备和战略规划,开始在行动上实施其控制中东石油,建立战后石油霸权的战略。
根据这一报告,美国要想打破二战之前英国所占据的中东石油资源开发的统治地位,独立在中东开发石油并最终排挤出英国的势力,建立二战后美国在中东的石油霸权,首先就必须摆脱《红线协定》的束缚。1945年7月,美国政府决定由阿美石油公司出面投资修建沙特通往地中海的石油管道,并推动阿美石油公司吸收伊拉克石油公司的两个美国股东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成为它的股东。问题在于,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是伊拉克石油公司的股东,它们参加阿美石油公司违反了《红线协定》的规定。根据《红线协定》中“自我放弃条款”的规定,伊拉克石油公司的合伙人不得在红线范围内单独从事开发活动,而沙特正好在红线范围内,因此,除非伊拉克石油公司的所有合伙人都进入阿美石油公司,否则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是不可以加入阿美石油公司的。为此,在美国政府支持下,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于1946年10月以法国在二战期间被德国占领,而法国石油公司是在法国注册的,古尔班坎当时不仅住在维希政府统治的法国领土上还为维希政府效力,它们在伊拉克石油公司的股份因敌对身份而被英国在战时所接管为由,宣布《红线协定》无效,不再接受《红线协定》的约束,并要求重新进行谈判以达成新的协定。
对于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的谈判要求,英伊石油公司(前身为英波石油公司)和皇家荷兰壳牌石油公司认为可以在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商谈,而法国石油公司和古尔班坎则坚决反对重开谈判之门。法国不愿放弃它在战后唯一可以涉足中东石油的保障,古尔班坎则不愿意看到伊拉克石油公司的瓦解,二者皆要求维持《红线协定》的有效性。美国政府的态度最终决定了这场围绕《红线协定》存废的斗争的结果:法国石油公司在伊拉克石油公司的地位得到了改善,古尔班坎则得到了额外的石油配额,它们在伊拉克石油公司的权益均获得提高,作为交换,它们同意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入股阿美石油公司。1948年12月,一个德士古、加州美孚、新泽西美孚各占30%股份,纽约美孚占10%股份的100%美国控制的阿美石油公司实体诞生了,而《红线协定》正式作古,1928年以来建立的中东地区的石油格局被彻底打破。美国不仅巩固了在沙特取得的石油租让地,而且终于突破《红线协定》对美国在中东进行石油扩张、建立石油霸权的束缚。自此,美国政府开始全力支持本国石油公司“独自获得中东地区的油田租让权”。
从中东到欧洲
突破《红线协定》是美国根据《美国对外石油政策》报告的设计寻求建立战后石油霸权的关键一步,但并不是唯一一步。为建立战后石油霸权,美国还从其它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首先,加强与英国在沙特的争夺,并获得最后胜利。《红线协定》突破的第二年,纵贯阿拉伯半岛的沙特经叙利亚至地中海赛达港的输油管道建成。阿美石油公司的石油产量从1938年的6.5万吨增加到1949年的220多万吨,美国在与英国争夺沙特石油资源的斗争中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另外,美国在与英国争夺沙特政治、经济和军事控制权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从1944年开始,美国根据《租借法案》加快对沙特的援助步伐,到战争结束,美国直接或间接向沙特提供的援助达到9000万美元,其中73%是赠予的,美国成为沙特最大的援助国。1945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在雅尔塔会议之后前往苏伊士运河的大苦湖秘密会见沙特国王伊本·沙特,为加强美沙关系做努力,并推动沙特正式对德宣战。宰赫兰军事基地也于1945 年建成,成为当时美国在海外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军用机场。美国无论从政治、经济、军事上都开始全面取代英国在沙特地位。
其次,美国取代了英国对伊朗石油的控制权,扶植亲美独裁政权,建立美伊特殊关系。伊朗石油的生产和销售自1909年以来就一直为英伊石油公司所控制。战后,伊朗要求维护民族利益的呼声高涨,伊英矛盾开始变得尖锐,伊朗积极向美国靠拢。美国从对抗苏联力量南下的角度出发也逐步加强对伊朗的军事援助。20世纪50年代初穆罕默德·摩萨台出任伊朗首相后,在伊朗推动石油国有化运动,引发伊朗石油危机这一改变伊朗历史进程和波斯湾地缘政治格局的事件。在这场运动中,美国从中立到干预,最终以秘密的“准军事行动”推翻了摩萨台政府,扶植巴列维王朝复辟。随后,美国迅速采取两项重大措施以巩固胜利果实并扩大美国在伊朗的影响力,建立伊朗亲美独裁政权:第一,对伊朗进行紧急经济援助,帮助伊朗稳定政局;第二,同意由美、英、法等国的石油巨头组成财团共同开发伊朗石油。1954年9月19日,国际石油财团与伊朗政府签订为期40年的石油开采协议,规定石油资产原则上为伊朗国有,但在未来40年内由国际石油财团来管理生产和销售,利润平分;国际石油财团拥有伊朗西部和南部25.4万平方公里领土石油专营权,期限40年。美、英石油公司平分秋色,各获得40%的股份,皇家荷兰壳牌石油公司获得14%的股份,法国石油公司获得6%的股份。“建立财团,使美国成为在中东具有统治地位的石油大国。美国控制世界石油的基本目标已经实现。”
第三,美国将“半球”石油政策运用于重建西欧的马歇尔计划,使该计划获得成功。美国将大量的中东石油引进到西欧,作为复兴欧洲工业和电力的主要燃料,而美国本土石油则根据“东方供应东方、西方供应西方”的“半球”石油政策,储备保护起来,以供国内使用和未来战时需要。从1948年4月到1952年4月4年间,美国向欧洲提供的巨额贷款共计131亿美元,其中13.896亿美元的资金用于支付购买美国石油公司在中东生产的石油。美国既保存住了自己本土的石油,又使自己赚了钱,可谓一箭双雕,名利双收。1947、1948及1950年,欧洲从中东进口的石油逐年快速增加,占全部进口量的比例由43%上升到66%,再上升到85%。由此,欧洲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和美国对中东石油开发的操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美国不仅实现了“半球”石油政策的目标,掌握了中东石油开发的主导权,而且通过马歇尔计划逐步控制了欧洲的经济命脉。
最后,通过1956年发生的“苏伊士运河战争”,即“第二次中东战争”,把英法两国的势力彻底赶出中东地区并进一步巩固了美国的石油霸权。在英、法、以色列发动的“苏伊士运河战争”期间,埃及凿沉船只阻塞河道,封锁石油供应,阻断了欧洲所需2/3石油的运输,叙利亚则破坏了伊拉克石油公司过境叙利亚的输油管道,沙特对英国和法国实行了石油禁运,科威特石油供应系统也被破坏,西欧石油供应出现70%的短缺,欧洲发生石油危机。面对“苏伊士运河战争”及其造成的欧洲石油危机,美国在外交上拒绝支持处于危机中的英国、法国,迫使处于被动地位的英国、法国和以色列接受联合国决议,从埃及和被占领土上撤军,让联合国维和部队进驻加沙和沙姆沙伊赫地区。在欧洲石油危机问题上,美国的石油公司在美国政府同意下采取援助欧洲的计划,通过油援欧洲,进一步加强了欧洲国家对美国控制下的石油的依赖。英国在这场旨在维护其在中东势力尤其是石油权益的最后一场战斗中败下阵来,美国真正取代了英国在中东的石油控制地位,成为中东的主导力量。
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基本实现了排挤英法传统势力,夺取中东石油资源,建立以美孚石油公司等七家跨国石油公司(即七姐妹)联合经营中东石油和控制中东产油国的机制,确立了战后美国石油霸权,这个霸权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动摇并面对新的挑战。国际石油权力和石油格局由此实现了自19世纪中叶石油大规模投入商业运行以来最重要的一次转变,中东至欧洲的石油线路取代里海至欧洲的石油线路成为欧洲最重要的生命线。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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