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新版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对中小学教师作业布置提出要求,就控制作业总量、积极实施作业分层、作业批改要求作出了细致的规定。
控制作业总量
晚上超10点可不做完作业
按照规定,在总量控制方面,以班级学习中等生为参照,规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可布置不超过30分钟的听说型、活动型作业。3~5年级书面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1.5小时以内,鼓励适当布置阅读型、实践型、游戏型作业。
初中段,6~7年级书面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小时以内,8~9年级家庭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5小时以内。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安排适量的预习型、社会实践型、阅读型、探究型的作业。
在双休日、寒暑假期间,可适量布置预习型、分层型、社会实践型、探究型、游戏型等作业。3年级及以上小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平均不超过2小时,初中生不超过3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提出,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教师要充分理解学生个体间存在的差异,充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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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业分层
学生可自主选择相应层级作业
教师在布置作业时,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精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启发性的习题,要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知识、激活思维、培养创新能力。
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增强学生对作业的选择性,书面作业应实施分层布置,由学生自主选择相应的层级作业,主要分为一般基础层和拓展提高层两类。基础一般的学生可以选择只做基础层的作业,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以选择只做拓展提高层的作业,使各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
鼓励教师布置阶段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作业形式既可有当堂练习巩固型作业,也可有复习型、预习型作业,还可有拓展型、创新型、阅读写作型、综合实践型、实验操作型、小组合作型以及个性化型作业。
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必须要先做,做到作业量适中、科学有效、针对性强。鼓励小学各年级推行每周一次“无书面作业日”。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打印作业,不能布置由家长完成的作业。杜绝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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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改作业是教师职责
严禁要求家长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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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薛丛川 | 编辑 陈颖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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