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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哲宏案再审今日宣判:入狱23年4次被判死缓

吉林金哲宏案再审今日宣判:入狱23年4次被判死缓
2018年11月30日 08:37 北京青年报作者:北京青年报

  [四次被判死缓:吉林金哲宏案今日将在吉林省高级法院宣判]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金哲宏案代理律师袭祥栋处获悉,金哲宏案将于11月30日上午九点半,在吉林省高级法院宣判。此前的10月2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金哲宏故意杀人案在吉林省高院进行再审。 

  金哲宏现年50岁,入狱至今已23年。1995年9月,一20岁的少女在吉林省永吉县遇害。随后,当地人金哲宏被警方锁定为杀人嫌犯。经历3次一审、4次被判死缓、两次被发回重审,金哲宏最后被认定故意杀人罪。金哲宏并不认罪,入狱后一直申诉喊冤。今年3月26日,吉林省高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再审决定书称:“本院经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北青报记者 佟晓宇)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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