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一教师“为阻止违规考试”藏试卷被拘,状告公安一审败诉
江苏教师邱明亚,2018年3月因认为学校组织的调研考试违规,开考前将6个考场的试卷锁进教务处柜子。当天,邱明亚因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日。
邱明亚对此感到不服,遂将当地公安部门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驳回邱明亚的诉讼请求。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取的盖有建湖县人民法院红色印章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也就是邱明亚所在学校在2018年3月底组织的“学情调研”考试,系该学期第一次统一考试,而且只是用于教学反馈和改进的“一般性测验”,没有违反江苏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
同时,该院认为,邱明亚因举报制止考试未果,擅自扣留试卷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导致学校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构成扰乱单位正常教学秩序。
法院认为,公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无明显不当,且处罚程序合法。
综上,建湖县人民法院驳回了邱明亚的诉讼请求。邱明亚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其当庭表示不服,将上诉。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3月28早上,因认为考试违背了教育部门文件精神,邱明亚在开考前十分钟,将6个考场的数学试卷锁在了教务处柜子里。
据邱明亚介绍,锁试卷之前,他曾向阜宁县教育局局长蔡卫国以及校领导反映过,但没有收到答复。
试卷被锁后,学校和邱明亚展开斡旋。“他们说我无权阻止考试,出了问题要负责,我说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后经劝说,邱明亚于七点零四分交出试卷,考试推迟了十分钟。
当天上午,邱明亚被带至阜宁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门决定对邱明亚行政拘留五日。
邱明亚认为,阜宁县公安局对其行政拘留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他要求依撤销对其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挽回影响,恢复名誉。
2018年8月底,庭审现场,案涉考试是否违规成为双方辩论焦点。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第四项“考试管理”中规定,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内容。具体而言,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考试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邱明亚认为,学校在期中和期末考试之外,还进行所谓“学情调研”考试,超出了文件所规的定次数(2次)。
他认为,这不算“正常教学活动”,所以自己也并不算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反而是促进了学校正规办学。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马志斌则表示,学情调研考试形式上是考试,“但实质上是调研,对老师没有奖惩,对学生也没有排名,纯属教学情况的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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