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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约护士”细则:须明码标价 服务涵盖31项

浙江“网约护士”细则:须明码标价 服务涵盖31项
2019年05月09日 17:39 澎湃新闻

  原标题:浙江“网约护士”实施方案出台:须明码标价,服务涵盖31项

  “网约护士”在浙江有了官方落地方案。

  5月8日,作为全国六个“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之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浙江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统一的互联网平台,为患者或健康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护理指导、健康咨询等。

  “网约护士”主要提供两类服务:居家护理服务,即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护理指导服务,即设立互联网护理专科门诊,在线上为老年病、慢性病、特殊疾病患者或孕产妇等健康人群提供医疗行为相关护理指导和护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浙江省公布的实施方案对能开展“网约护士”服务的医疗机构、护士、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的资质都作出明确。

  根据方案,“互联网+护理服务”应由取得互联网诊疗或互联网医院资质并具备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提供。开展居家护理的护士需要在派出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注册,且通过派出医疗机构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开展互联网线上护理专科门诊的护士应取得省级以上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明(脱产连续培训3个月以上,含理论和实践)并具有3年以上专科工作经历。

  事实上,在官方文件出台前,浙江杭州、宁波等地已有医疗机构、互联网平台试探“网约护士”服务。

  澎湃新闻了解到,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今年2月推出“网约护士”服务,向居家老人、重症患者提供7项上门服务。其中,注射上门服务费50元/次,导尿管护理100元/次,造口护理150元/次。

  针对费用方面,浙江省卫建委本次公布的《实施方案》规定:各地各单位确定居家护理服务项目收费时应当结合实际供给和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时要明码标价,严格落实知情告知制度。

  在服务项目上,《实施方案》共明确31项,涵盖健康促进、常用临床护理、专科护理三大类,包括注射、吸氧、采血、伤口护理、造口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母婴护理等。

  《实施方案》还规定,“网约护士”涉及外带药品治疗的,需有实体医疗机构注册医师的处方笺,本机构提供的药品需经药师审验合格。

责任编辑:王亚南

浙江护理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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