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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 这些单位招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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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08:50 东亚经贸新闻

  长春市净月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4日,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管委会发布招聘公告,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该区决定专项招聘8名高校毕业生。

  招聘单位为净月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为执行业务审判辅助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登录网址(http://zhaopin.jingyue.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9时-11月28日16时30分。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招聘8人,招聘单位为净月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为执行业务审判辅助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男,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4. 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登录网址(http://zhaopin.jingyue.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9时-11月28日16时30分。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后,在个人资料填报模块,完善个人信息,在上传附件位置按以下顺序上传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的jpg格式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每个图片不大于300k):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学位证、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本人签字确认的《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有效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2018年、2019年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还应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择业期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在上传免冠照片位置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35*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7日9时-11月29日12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网址,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报名费8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先行在网上进行缴费,并在11月30日9时至16时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C区组织部(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经审核通过后,返还报名费。

  (三)打印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具体时间后,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zhaopin.jingyue.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相关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本人,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缴费、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5,需先进行初筛。根据初筛结果,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超过1:5(含1:5)的,无需初筛,直接进行面试。

  1.初筛

  初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初筛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在净月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净月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异地参考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应立即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后方可进入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2日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净月区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八、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与净月高新区人民法院相同岗位相同待遇。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净月高新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431-85821186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

  附件2:

  

  2020年舒兰市引进卫生系统

  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舒兰市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引才渠道,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贡献才智,舒兰市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及资格条件

  舒兰市计划公开引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0年舒兰市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情况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为11月24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舒兰市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二)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报名具体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舒兰市非公党建指导服务中心一楼(舒兰市南城街道新欣园小区10号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前填写《2020年舒兰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上报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

  2.报名者将《2020年舒兰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形式。

  3.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学历、学位、专业等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6.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0年舒兰市引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因不实行为要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才程序

  引才程序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四个环节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本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达到及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岗位计划数确定引进人选。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个别岗位空缺不进行调剂。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由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后进行联审,联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人选资格。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公示。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引进人员,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舒兰市人才引进认定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舒兰市人才引进认定表》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引进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引进人才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选资格。报考的每个环节在规定时间、地点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政策待遇

  被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在所报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一)编制待遇保障。引进人才编制按照引进单位性质确定,给予市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发放生活补贴。根据新引进人才学历的不同,生活补贴标准分为硕士研究生(含在职)每人每年2万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学历无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在每年年末考核合格前提下,分别于服务期(含试用期)满3年、满5年时,一次性发放3年、2年补贴。

  (三)拓宽发展渠道。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符合报考公务员条件的前提下,可报考舒兰市服务基层岗位。

  (四)享受我市其他引进人才服务政策。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引进人才开展座谈交流,及时掌握情况。建立引进人才信息管理制度,对其培养、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适时提出培养使用建议。

  六、政策咨询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

  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此次引才有关政策,由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2-68260114。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

  1.2020年舒兰市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情况表

  2.2020年舒兰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3.2020年舒兰市引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通化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

  按照《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意见》(吉会办字[2019]59号)的要求,通化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工会社会工作者

  名额:16名。其中:集安市工会社会工作者5名,辉南县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柳河县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通化县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东昌区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二道江区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高新区)工会社会工作者1名。

  二、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工会社会工作者,不在各级工会核定编制之内。招聘岗位为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城乡社区工会、区域(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会工作。

  (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 40 周岁(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既是中共党员,又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的优先录用;二者具备其一的,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它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即到2020年11月15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24个月计为2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外籍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选人用人有关回避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组织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公告发布时间:11月25日至12月3日;报名时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3.现场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总工会,医药高新区(经开环路1566号)

  联系人: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总工会、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办公室人员。

  咨询电话:通化市总工会:葛  红3213996  15714352312

  集安市总工会:刘景海6228121  13180670599

  辉南县总工会:邓雅文8223518  15944538288

  柳河县总工会:宋庆恩7581887  13364560345

  通化县总工会:高莹瑛5238098  13196170991

  东昌区总工会:黄  惠6106076  18243528889

  二道江区总工会:李  波3399183  13514358919

  医药高新区:齐天凤3653789  13614350067

  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截图打印件,近期二吋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如需提供多个证书一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核。

  1.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由县(市、区)总工会、医药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核发准考证。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受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工作年限、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各县(市、区)总工会、医药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8:30至16:30。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通化市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和通化发布或报考岗位所在地媒体。

  五、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受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通化市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和通化发布或电话咨询确认。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科目为《通用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3.笔试试卷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笔试成绩按报考区域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5-6个工作日进行(不另行通知)。由县(市、区)总工会、医药高新区组织实施。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为: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二吋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社工职业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党员需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不予资格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骗取报考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地点在考生报考岗位所在的县(市、区)、医药高新区,具体时间、方式、内容、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100分,满分为200分。

  2.考试不设及格线。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通化市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和通化发布或拨打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和获得社工师执业资格者依次按优先聘用条件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综合考虑考生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后确定。

  (二)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三)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需由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纪录和刑事处罚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无党纪、政纪处分、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材料;由银行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

  (四)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五)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经通化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通化市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和通化发布或报考岗位所在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和岗前培训期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上述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或调剂。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会社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会社会工作者的责、权、利及约束条件,劳动合同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上述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或调剂。

  (四)新录用的人员工资按目前同岗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执行,同步落实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详情咨询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总工会,医药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办公室人员)

  九、纪律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方式

  通化发布

  通化市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

  报考岗位所在地相关媒体

  (二)监督举报电话:0435-3215779(市总工会机关纪委)。

  十一、防疫相关要求

  (一) 请考生第一时间下载打印并详细阅读《通化市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且于笔试和面试当天上交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归通化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

  本公告解释权归通化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

  1.《通化市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通化市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3.通化市工会社会工作者《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2020年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面向

  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

  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3号公告)

  为适应政务发展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并且距最近一次失业登记时间在1年(含1年)以上人员。

  3.残疾人员。指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后,全部失去原承包耕地(水田、旱地)的农民。

  (三)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农安县人民政府:

  http://www.nongan.gov.cn/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本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本公告中所示的联系电话。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农安县财税大厦二楼 办公室(2)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8时---2020年12月4日17时

  报名须知: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需携带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小二寸照片3张;

  3.需现场填写《2020年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合同制招聘报名表》

  (三)相关事项

  1.考生本人必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先审核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社部门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困难认定表、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社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按审核通过人数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劳动报酬

  

  聘用单位支付被聘用人员月工资由公益性岗位工资和财政补贴组成,公益性岗位工资1480元,财政补贴1220元共2700元(含五险),并根据工资额度按国家规定标准在月工资额中代扣代缴个人承担的部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nongan.gov.cn/)和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平台。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人社部门电话:0431-83285017(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

  原标题丨法院招聘!、2020年舒兰市引进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职”等你来!通化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16人、2020年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3号公告)

  

  来源 | 综合自长春净月高新区官网、吉林市人社厅官网、彩练新闻、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丨谭静

  审核丨桂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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