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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紧急寻人!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长春紧急寻人!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2021年01月12日 21:29 东亚经贸新闻

  寻找以下人员

  2021年1月10日,4名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流调结果显示,以下人员与其可能有密切接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以下乘客有共同乘车轨迹的公交乘客

  1月61527分至15时36分,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2731289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61830分至1836,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等人曾乘坐车牌号为AM2143的289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7日1303分至1315,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等人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06231D88公交车,自长春北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71824分至18时50,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H0305的243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81552分至1558,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M2893289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81840分至1846,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M2031289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81102分至1112,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M2961289公交车,自西广场至火车站。

  1月81115分至1128,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00598D357公交车,自火车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81910分至1935,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H2032243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91537分至1545,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M2985289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91831分至1838,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K2391273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91112分至1120,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M2731289公交车,自铁西园至火车站。

  1月91124分至1135,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06503D225公交车,自火车站至陕西路。

  1月91911分至1935,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E0545243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101112分至1120,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M2803289公交车,自铁西园至火车站。

  1月101126分至1140,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05889D257公交车,自火车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101909分至1935,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H5372243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10600分至640,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K7836245公交车,自凯旋路至欧亚卖场。

  1月10950分至1010,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K7865245公交车,自欧亚卖场至绿园区医院。

  1月101045分至1100,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09466D314公交车,自欧亚卖场至绿园区医院。

  1月101051分至1110,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与张某某、王某某及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K1540273公交车,自铁西园至人民广场。

  1月101337分至1358,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与张某某、王某某及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K1662273公交车,自人民广场至铁西园。

  1月101753分至1810,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AK1662273公交车,自铁西院至人民广场。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有以上行动轨迹的人员主动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的发热门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定点医院就诊,说明以上曾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相似行动轨迹的情况,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表:长春市各县区疫情咨询电话

  序号

  单    位

  疫情咨询电话

1

  南关区疾控中心

  88722560

2

  宽城区疾控中心

  86702671

3

  朝阳区疾控中心

  85640908

4

  二道区疾控中心

  84941534

5

  绿园区疾控中心

  87973170

6

  净月区疾控中心

  84541198

7

  长春新区疾控中心

  87019025

8

  经开区疾控中心

  84634716

9

  汽开区疾控中心

  81501361

10

  莲花山区疾控中心

  84896968

11

  双阳区疾控中心

  84251018

12

  九台区疾控中心

  82350269

13

  农安县疾控中心

  83273184

14

  榆树市疾控中心

  83623688

15

  德惠市疾控中心

  81183108

16

  公主岭市疾控中心

  0434-6201100

17

  长春市疾控中心

  84692153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2日

  1月11日8-24时,长春市新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例,系对通报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共同居住人员主动筛查发现,11日已转入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男,1991年出生,绿园区人,在博金物流工作,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1、2儿子。1月5日其父母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B区家中。6日至8日每日15时左右乘坐班车到单位上夜班,次日早下班乘坐班车返回家中,晚饭在单位食堂就餐。9日在家休息。10日14时许陪其父母乘坐滴滴网约车(车号吉A28HW1)前往吉大二院检测核酸。15时53分,与其父母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其父母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女,1992年出生,绿园区人,为新天地购物公园一楼JAKET服装店销售人员,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4儿媳。1月6日其公婆从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家中。7日至10日,每日11时左右从家中出发,乘坐289或273路公交车,随后转乘357或257或225路公交车,抵达长春新天地购物公园(南关店),19时10分左右乘坐243路公交车返回家中。1月9日13时左右,在新天地购物广场负1层美食广场就餐,餐后去新天地超市短暂购物,然后返回店里工作。10日公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女,2010年出生,绥化市人,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4外孙女。1月6日与1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4一同从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住所,其后未外出。10日亲属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对上述人员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已对其居住场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终末消毒,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原标题丨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长春紧急寻人!

  来源丨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春疾控

  编辑丨谭谭

  审核丨桂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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