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强化经营服务价格自律
各宾馆酒店、旅店民宿、餐饮饭店、道路客运、停车场、车站、景区景点、电商平台等经营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价格自律,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价格公示要真实准确、标识醒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要严格执行定价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价外加价、虚假优惠、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得以隐瞒或者欺诈、虚假诱导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服务,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鲜门店等要加强“米袋子”“菜篮子”等民生商品市场供应,确保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餐饮、旅游等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倡导经营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02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监测
湘江新区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发改、商务、文旅(广)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全面加强假日期间消费市场经营价格监督检查,对影响市场价格的行为开展提醒告诫、消费提示;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价格政策、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曝光典型案例;对在市场经营中存在价格严重失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区县(市)发改、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粮油肉蛋奶果蔬等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和市场运行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强化预测预警,确保节日市场价格基本平稳。
03
依法处理各类举报投诉
湘江新区有关部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区县(市)发改、商务、文旅(广)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及时受理价格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理举报投诉,共同营造节日期间良好市场环境。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
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进行监督
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
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