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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丽辉
●有利于鼓励社会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
●没有增加大多数消费者负担
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有关专家,就燃油税费改革方案的内容和意义进行解读。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从方案的内容看,不是简单的费改税,主要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科学发展的机制,推进节能减排。燃油税费改革实行从量征收,意味着消费者多用油多交税、少用油少交税,与统一定额缴纳养路费相比,新方案显然更加公平合理,有利于鼓励社会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高培勇说,燃油税费改革实行从量征收,而不是此前传说的按油价的30%—50%征收,表明政策充分考虑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也就是说,无论油价怎样涨涨跌跌,消费者要交的燃油税只与他消费的油量有关,而与价格无关。这样,就可以避免因油价上涨给消费者带来的高油价和高税负的双重压力。
高培勇强调,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税收政策,比如,前不久财政部出台了对大排量汽车提高消费税的政策。此次燃油税的出台,应该看成是这一系列政策的延续。燃油税政策从当初酝酿到现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已经经历了近十个年头,可谓十年磨一剑。现在国际油价低位运行,是推出燃油税费改革的最好时机,因为此时推出可以不增加消费者负担,有利于政策和油价的平稳过渡,改革成本相对较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从方案看,此次改革对特殊行业和群体因燃油税改革而增加负担的问题考虑得比较细密、周到。方案特别提到,国内成品油价格按完善后的机制运行后,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这样,有利于减轻这些行业的负担,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白重恩指出,与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的油价一直属于中低水平,不仅低于欧洲等发达国家,也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比我们油价低的有美国和一些石油生产国。此次燃油税费改革没有增加大多数消费者负担,这一点说明政策是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白重恩强调,油价过低虽然可以减轻消费者负担,但从长远看并不利于节能减排和社会发展。比如,美国长期以来实行低油价,结果导致美国汽车生产商没有节能的动力,多年来生产的汽车大多是高耗能的大排量汽车,它的竞争力显然不如日本的小排量轻便汽车。对此,我们的汽车工业应该吸取教训,未雨绸缪,做好汽车节能减排方面的技术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