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善水
一名女学生,因为手臂被玻璃划了1厘米左右的伤口,到最好的创伤医院治病,被告知要先往挂号卡内预存2600元钱。(1月18日《新京报》)
虽然医院方面解释,实行了预付款的看病方式,是为了节省患者时间,而且预存的钱并不一定都会花掉,医院会依据实际的花费情况多退少补。
不过,这样的解释还是有些牵强。因为,所谓的预付费,实质就是押金,而押金大多只会给收押金的一方提供方便和保障,对交押金的一方实际上是一种约束,例如一旦产生经济上的纠纷,交押金的一方很可能因为押金的存在,而无法拒绝某些费用的发生。即便抛开这点不论,有押金就有事后的多退少补过程,平白多出了一道程序。
所以,医保部门一直都在致力于减少患者就医过程的押金数目,包括取消住院押金,而这家医院却以预付款的方式变相收取门诊押金,显然不单单是为了患者。
预存钱的弊端,除了上面提到的问题外,更重要的是,它实际是提高了就医门槛。比如本文开头提到的例子,一般而言,就诊一个1厘米的外伤,患者大多不会准备太多钱,如此,2600元的预存要求无疑提高了“就医门槛”,将不少患者拒之门外。
此外,笔者注意到报道中提到的治疗费用,选取的多为高昂的药品。并非不能使用贵药,而是是否必须要用。假如没有2600元的预存款,医生一般都需要问一下,患者带了多少钱,能够支付哪个档次的药品,而有了这样的预付款,医生就很可能把这种事先告知的过程省略了,无疑会加大过度医疗的发生概率。
因此,让患者为一个1厘米的外伤预支2600元的做法,其实是医院以自我为中心的体现。取消这类不合时宜的做法,势在必行。至少,医院可以采取一种患者自愿的方式,如果真让患者感觉方便,不用强制,患者一定会主动预付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