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晏扬
近来,京沪粤三地相继传出“手机发黄段子将被暂停短信功能”的消息,引发社会各界热议。由于“黄段子”的标准并不明确,不少用户(其中不乏一些名人)因好奇而试发各类短信,挑战监测系统的“底线”。北京移动就此表示,手机发“黄段子”被暂停短信功能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短信发送量达到一定级别,二是有多位用户举报,三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查证,认定是黄色短信或是垃圾短信。
现在看来,不仅何为“黄段子”尚无明确标准,而且如何处置发送“黄段子”的手机,各地的标准和方式也不一样。相比北京移动的“三个前提条件”,上海移动的处置标准要严苛得多———手机一旦发送黄色短信,就将被发现并被暂停短信功能,还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置。广东移动与上海移动的做法类似。
显然,北京移动的处置方式较为谨慎,具有边界意识,因而比较合理。实际上,对于手机扫黄,舆论反应是一分为二的:对于牟利性的群发黄色信息行为,人们支持有关部门和运营商予以打击;但对于普通用户个人之间发送涉黄信息,舆论普遍认为不宜干涉和处罚。北京移动设置的第一个前提条件,将大量群发与少量发送黄色信息区分开来,第二个前提条件将接收方愿意与不愿意接收区分开来,在打击牟利性群发黄色信息行为的同时,并不干涉熟人之间发送少量“黄段子”,避免侵犯人们的通信权利和自由。
北京移动设置的第三个前提条件,则涉及程序正义问题,亦不可小视。众所周知,手机运营商的身份是电信企业而非执法机关,用户购买手机并预交话费后,就与手机运营商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运营商有义务保证用户正常通信(除非手机欠费),而无权对用户作出暂停手机短信功能的处罚。因此,即使为了手机扫黄,正当的程序也应该是:先由手机运营商将监测到的“问题短信”提交公安部门鉴定,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再由公安部门下发指令,暂停相关手机的短信功能,并及时通知相关机主。只有这样做,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因此,北京移动处置手机发送“黄段子”的标准和方式,应该成为一个范本,供各地手机运营商仿效。毋庸讳言,各地手机运营商的处置标准和方式相差巨大,这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手机扫黄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毕竟,手机扫黄是为了打击淫秽色情,而不是为了给用户“下套”,更不能无端限制他们的通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