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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地名更改不能只见利益不见文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4日01:31  红网-潇湘晨报

  2005年1月,著名歌唱家宋祖英的一首《清清骆马湖》,让美丽的骆马湖一时间成了江苏古城宿迁的一张名片。可是,最近当地却闹起了一场骆马湖“改名风波”:有人擅自把湖名改成了“马上湖”!原因据说是因为“骆马”谐音“落马”,“犯了忌讳”。(本报今日A07版)

  在记者的笔下,骆马湖是“千年的历史,美丽的传说”,但在一些人士眼中,它成了一种“忌讳”,是“利益”的化身,这一切只因“骆马”谐音“落马”。对此,我们该如何审视之呢?

  事实上,我国地名更改的冲动由来已久,尽管有些地名更改已经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没有产生应有的认同感,但是,这一切都无法阻止企图以改名换取所谓美好未来和经济效益的荒唐行为。本则新闻只不过是新的例证罢了。

  应该指出,地名之改不应被经济利益和商业追逐所裹胁,必须放在整个民族文化和社会心理的大背景下进行。地名的含义是对地理实体的专指,它揭示了地理实体的历史沿革和语源文化,地名一旦更改或消失,其专指功能必然消失。这正是“马上湖”之改名遭到反对的原由所在。

  就本则新闻来说,骆马湖改名的着眼点就是某些模糊的利益,在一些人眼中,利益是地名存在的理由,也是更改的“通行证”,相反,并没有考虑公众的感受和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笔者以为,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名字更改,事先不征求公众意见,事后不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已经给当地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这是“骆马湖”不得不注意的事实和前车之鉴。

  地名更改不能只见利益不见文化,“骆马湖”面前,我们看到了文化,有人看到了利益。对此,但愿市民、网友、专家和业内人士对这种非理性做法的反对声音能引起重视,道理很简单:地名更改不能被利益遮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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