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伍里川:“拆迁出事”将问责正当其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10:12  现代快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据5月25日人民网)。

  这一严厉的措辞,直奔主题,给了民众以广阔的期待视野。

  当下,违法拆迁或逼迁,正呈现出一种将拆迁户逼向墙角的架势,如果不加以迅速扼制,那么新拆迁条例落地前的这一段时光,将会损伤未来“公平岁月”的光彩。而此时因为野蛮行为激起的民怨,也必然要在今后花费更高的成本来化解。

  特别是,因地方政府工作不力而发生的强拆事件俯拾即是,而政府有关领导却长期未被问责,这种不合常理的情形广受诟病。这种情形必须要改变。

  国办通知中,“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正是着眼于现实问题———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就敢强迁,绝非只是拆迁方胆大妄为,倘若没有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怂恿,“直接责任人”敢于像现在这样不计后果吗?

  看看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

  呼和浩特发生一起暴力拆迁致伤亡案,造成1死1伤。

  河北贫困县邯郸广平县10天拆千户民房,是违法拆迁。

  浙江绍兴暴力拆迁,女主人因受惊吓精神失常。

  武汉七旬老人拒绝签拆迁协议遭殴,警察刚走歹徒又行凶。

  湖北宜昌男子谈拆迁补偿坠亡,此前曾遭毒打。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将部分尚未完成交接手续的房屋进行拆除,事后鼓楼区政府表示“拆错了”。

  这不是拍案惊奇之目录,而是5月里发生的一批典型性违法拆迁、逼迁事件。如果把时间范围再放宽,那么,一部彪炳拆迁史册的“演义”定会更加丰满。

  看武汉的这条新闻,胆小的人估计要捂眼睛。“就听见附近的邻居大喊‘拆迁的人来了’,潘道昌连忙出门,只见八九名手持刀棍的青年男子站在门外,二话不说,上前便一阵乱砍,他的左手臂被砍3刀,二弟头部受伤,歹徒伤人后乘车扬长而去。”(据5月13日楚天都市报)。在诸多拆迁或逼迁事件中,“手持刀棍的青年男子”鬼魂不散,以各种面目出现,有时是一群“黑衣人”,有时是“光头”,有时也是“制服”,但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真敢打人,真敢下刀,真敢连警察都不放在眼里。

  不必讳言,在强拆事件中,拆迁户已沦为弱势群体,拆迁户的地位也已滑落到历史新低。即便千人惊天一跪,也鲜能唤醒沉睡的官僚。

  而暴力行为的急剧泛滥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拆迁户孤零零面对着猖狂的暴力,缺少援助,这是值得深思的现象。事实上,如果地方政府本身就是暴力行为的支持者甚至是组织者,那么拆迁户内心承受的冤屈还要更甚几分。4月发生的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灭火器攻击拆迁户”,是一起镇政府主导的暴力事件,其恶劣的影响至今未消;在开封市鼓楼区,面对妇女和小孩在废墟中无望的哭泣,一句轻飘飘的“拆错了”,似乎就已经是天大的“让步”;在河北广平县,10天内竟敢违法拆掉千户民房,你让民众如何相信这样的视民权如粪土的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

  近来一些地方政府急不可待地冲到强拆第一线,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不少地方政府从政绩出发,抓着新“拆迁条例”出台之前的空当,和国务院进行赛跑,和法律进行赛跑。拆迁领域不硝烟四起才怪;迄今为止,在意见征求结束几个月之后,新的《征收条例》并未出台,也没有新的打压强拆政策信息透露,客观上让已经有所收敛的“卖地政府”绷紧的弦又松了下来,暴力强拆死灰复燃。

  这种情况下,拆迁户的正当诉求又怎能不被漠视?然而,在拆迁纷争中,藏着诸多社会矛盾的爆发点,政府漠视的后果是令人担忧的。近期,江苏多个地方也相继发生了暴力胁迫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抗议事件,而当地有关部门却缺乏疏导、推诿责任。个体的拆迁矛盾蔓延成群体抗争,处理不慎就会留下社会伤痕。因此,当地政府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地、对等地与群众进行沟通,力避引发不可预估的群体性事件。此时此刻,问责的利剑就悬在你的头顶,决不能忘乎所以。

  我们清算强拆事件中的责任,不仅要打黑除恶,更要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否则,这种清算就只能是抓了芝麻丢了西瓜。

  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正当其时。拆迁领域重建秩序,重建公平正义,必须找到治本之道。在良法落地之前,必须用铁腕整顿乱局。

  需要注意的是,对地方政府有关领导人进行行政问责固然是一大进步,而如果能将这种问责纳入法律的范畴,则更将有力。哈尔滨松北区原拆迁办主任贾永福等4名官员因在拆迁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获刑(5月14日新华网报道);前不久安徽阜阳市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颍章因暴力强拆并收受开发商贿赂,首获刑责,值得借鉴。在“有关领导”为地方利益而推动强拆的“公心”表象下,我们需要对“有关领导”的私心加以十二分防备。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