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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渚鸿:限制律师规模缺法律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6:56  新京报

  ■ 北京论坛

  按《律师法》的规定,法律没有授权司法局刻意干涉某地的律师人数、律所规模。

  5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表示:将提高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资产数额,以控制北京律师规模。之前,北京市律协已经通过人事档案存放的限制手段,堵住了外地户籍人员在京实习做律师之路。

  首先,为什么要限制北京律师的规模?似乎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尽管,截至今年4月,全市共有执业律师21549人,约占全国律师的13%,每年新增2000多人,“发展过于迅猛”。然而,这需要行政部门通过提高律所资产门槛、通过北京户口限制外地律师来京发展吗?

  中国律师没有体制内的编制,不吃皇粮,自负盈亏,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饶是如此,北京司法局依然要“控制规模”,其法理何出?

  因为北京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司法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所有死刑案都在这里审核,它也是终审法院;北京还有发改委、商务部、证监会等权力中枢机构,带动了融资、上市、外资入股等非诉讼业务。此外,北京还是教育中心、出版中心、演艺文化中心等。所以北京当然成了中国律师最大的市场。如果说北京律师太集中,那是因为这里行政等权力资源太集中。

  其次,律师权,本质上是公民私权的延伸和代理,所以《律师法》是一部以律师的权利和责任为本位的法律,而不是一部“律师监管法”,它不像《证券法》那样为监督机关创设了很大的“调控”空间。相反按《律师法》的规定,司法局的权限仅止于批准律师执业、律所开业、处罚律师的违法行为等几项,法律没有授权司法局以权力之手刻意干涉某地的律师人数、律所规模。

  再者,压缩北京律师人数,能取得怎么样的效果?事实上,如果提高律师事务所的门槛,只会使本来普通的律所牌照,成为“壳资源”,使既有的规模化律所形成垄断。通过户口限制外地人来北京做律师,更有违宪法所规定的平等原则。

  当然,北京律师业并非不需要政府规范和指导。比如,目前很多实习律师根本拿不到工资,一些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也拿不到律所的劳动合同,这些都严重违反劳动法,也损害着律师业的良性发展。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的司法局,以及行业自律部门的律协,恐怕工作重心更应集中于斯,比如将律师年费用于补贴实习律师。

  如果,一个社会里律师的权利都被权力之手予取予求,那么势必影响公民对自身权利和法律的信心。

  □季渚鸿(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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