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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阎崇年不是吕不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10:47  华商网-华商报

  2009年6月,因登上央视“百家讲坛”而名满天下的阎崇年,其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2009年9月,阎崇年就此书发表“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的声明。随后,一些媒体对该声明事件做了报道。当时我看到这条消息时,感叹老阎不愧是吃历史饭的,连创意也效仿古人。

  被尊为“仲父”的 吕不韦,曾编撰了一部“兼儒墨,合名法”的《吕氏春秋》,并布之于咸阳门,悬赏全国,有能增损一字者赏千金,时人无能动一字者。

  这吕不韦不愧是做买卖出身的,深谙市场炒作之道,他知道自己当了相国后,还必须有一套见诸文字的施政方略,于是编了《吕氏春秋》,但有了这部书,还得推广、宣传。那时候没有电视台、报纸,无法每天在黄金时段或头版播出、刊登秦国官民认真学习吕相国鸿篇巨制的新闻,更不可能向各级官吏发红头文件要求购买、学习《吕氏春秋》一书。因此,在国都最热闹的地方悬赏,是个金点子。

  可《吕氏春秋》真的好到一个字都不能改么?云集天下英才的秦国真的无人能改动一处么?非也!那是因为秦国的读书人很知趣,知道相国这是弄权,在炒作自己,是在树立权威,谁敢不知趣地真去给《吕氏春秋》挑毛病?谁让吕相国一时不痛快,吕相国会让他一辈子不痛快!“时人无能动一字者”,不是因为《吕氏春秋》真的好到白璧无瑕,而是这部书的主编太有权势了。

  阎崇年没有吕不韦的权势,却学吕不韦的创意,这不无东施效颦之嫌。天下人可不会像秦国读书人对相国那样客气了,这不,马上有人给其校注的书挑刺了。山西大学文学院古代汉语副教授白平称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有420处错误,并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履行承诺,要求其支付奖金42万元。法院立案不久,白平陆续在阎校本《康熙顺天府志》中发现更多错误,遂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将原来要求对方支付42万元奖金的数额变更为62万元。据媒体报道,6月2日上午,朝阳法院将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并有可能就案件涉及的一些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初步调查。

  这法院还没开审,网络上就有人质疑白平副教授此举是借名人炒作。持此论者真是厚此薄彼呀。即使算炒作,也是阎崇年炒作在先,别人就不能跟着炒作一把?难道炒作也必须取得某种资质?再说了,既然阎崇年悬赏挑错,就等于向天下人公布了要约,谁都可以接招,用得着去问接招人的动机么?

  至今还没看到阎崇年对白平的挑错发表意见,沉默到底不是办法,法庭上总得开口呀。我想他开始可能没想到真有人对一个商业噱头较真,或许他真的自信到无人能挑出错的地步?

  世上总有这样一些人,获得了大权或者大名后,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于是自信或自大如气球一样吹起来了。这实在是不智!智者千虑,尚必有一失,敢向天下读书人叫板,真是胆大不知羞!

  中国古代读书人在朋友圈内,让人“斧正”往往只是一种姿态,一般没人会认真到真去给其挑错,这实在是中国传统文人的一种表现。曾任高官的某公,好作诗文,有一次写了几首诗让钱钟书指正。钱钟书毫不客气,像画大花脸似的将诗稿改得颇多。某公尴尬,但钱公也非丝毫不通世情的人,还专门附一函表示歉意。

  这阎崇年先生到底认不认错?兑现不兑现赏金?法院又怎么判?好戏开锣了,我等搬一把椅子,且坐下看阎崇年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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