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说遭遇体罚能算数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4:50 新民晚报 | |||||||||||
幼儿家长投诉老师对孩子进行体罚,幼儿园以此为由解聘了幼儿教师。老师则认为五六岁孩子讲的话不足为信,要坚决捍卫自己的名誉。日前,普陀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一棘手的案件。
幼儿教师遭解职 去年10月的一天,在幼儿园工作的小王老师突然收到园方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小王老师一下愣住了,自己参加工作才不久,怎么会突然遭园方解聘呢?莫非是孩子的话成了自己离职的原因? 事情还要从10月初说起,幼儿园接到学生家长的投诉,说是自家孩子任凭怎么劝说就是不肯去幼儿园上学,经家长反复询问,孩子说是因为在幼儿园受到了体罚。家长十分气愤,表示要向幼儿园讨个说法。园方也十分震惊,觉得这件事情关系到幼儿园的声誉,有关负责人立刻展开了调查,最终认定小王就是进行体罚的那名教师。园方根据“师德一票否决制”,解除了和小王的劳动合同。 对簿公堂讨说法 小王老师则感到十分委屈,园方怎能光凭五六岁孩子的话就草草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呢?在多次和园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王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仲裁委员会裁定,应由园方撤销退工决定,恢复和小王的劳动关系。 幼儿园对裁决不服,将小王告到了普陀区法院。庭审中,园方认为童言无忌的孩子没有必要撒谎,并且还有多名家长的反映为证,园方的决定是恰当的。小王老师则认为园方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实施了体罚,解聘没有充分的依据,她要求法院维持仲裁的决定。双方在法庭上你来我往,争论不休,但都没有进一步的证据驳倒对方,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法官妙手解心结 审理此案的张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的努力。多年的办案经验使她认识到,在很多民事诉讼的背后,其实隐藏着当事人更深的心结。解不开这个心结,即使案件结案,当事人之间的怨愤也化解不了。 于是,她多次找小王和幼儿园的同志来法院谈话,她发现小王心里的“疙瘩”就在于“就业”。小王刚刚参加工作,担心这样的解职记录会让自己今后无法在教育界继续立足,所以一定要恢复劳动关系。园方担心的则是“声誉”,不论小王是否有体罚孩子的事实,一旦回来上班,幼儿园对孩子家长没有办法交代,必然会影响到声誉和招生,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让小王再去上班。 了解到双方真正的心结后,张法官向双方提出了新的调解方案:幼儿园让劳动合同延续到自然终止,小王也不需要再去上班。幼儿园和小王对这个方案都十分满意。张法官趁热打铁,主持双方又对相关经济问题做了约定,并当场签发了调解书。心结化开的双方,都表示将按约履行,高兴地离开了法院。 本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朱骏 辛遥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