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收燃油附加费 洞头出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5:4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日前,洞头县“油运价格的联动方案”正式出台,主要是通过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以合理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时对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及沿海客运行业的影响。

  出租汽车油运联动方案,对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将根据一定地域内出租车平均每载客车次的耗油量及燃油代表品的价格变动情况而定。燃油附加费按每载客车次0.5元及其倍数设定计价单位。道路班车油运联动方案,对道路客运班车的燃油附加费,将根据一定地域
内道路班车客运企业的平均人公里耗油量及燃油代表品的价格变动情况而定。燃油附加费的计价单位为元/人公里。沿海客运油运联运方案,对沿海客运企业的燃油附加费,将根据一定地域内沿海客运企业的平均人公里耗油量及燃油代表品的价格变动情况而定。燃油附加费的计价单位为元/客票。

  据悉,出租汽车、道路班车及沿海客运企业燃油附加费的收取,需由相关方面提出书面申请,经洞头县物价和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告后执行。叶健民林秀贝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