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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类新型疑难案件受理遇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5:05 三秦都市报

  “性骚扰”、“性福权”赔偿诉讼法院该不该受理?当事人对信访部门逾期不答复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法院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11月5日至6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疑难案件审判与社会和谐”研讨会上,法官和专家教授对当前审判中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适用进行了专题研讨。其中“性骚扰”、“性福权”赔偿诉讼、“三学”(学籍、学历、学位)行政案件、信访诉讼等18类新型疑难案件的受理问题,也被提上会议议程。

  “性骚扰”“性福权”被提上议程

  原告赵某诉称其丈夫在为被告某食品公司修理水槽时摔伤,丧失性功能,致使原告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故要求赔偿。赵某起诉要求单位赔偿是否受理?对此类案,法官们意见也不一致,一种观点认为,完整的、合法的性生活是人权内容一个方面,这种权利属配偶权的范畴,配偶权为身份权,当权利遭受侵害可提起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该纠纷与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她不能提起赔偿诉讼。

  还有出现的“性骚扰”案例,法官认为,性骚扰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受害人的人格权,依照民法通则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但此类案件当事人起诉举证难、取证难,受害人的诉请往往因证据不足未被支持,受理效果不好,应慎重受理。

  学生告高校的行政案增多

  西安地区高等学校数量多,近年来“三学”(学籍、学历、学位)案件增多,其中以授予学位纠纷居多,这类案件难点是被告的确定,有的学校有权授予学位,有的学校则没有,则被告就应该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还有一些学校是英语四级考试未过,学校规定不授予学位;还存在自主决定提高英语四级考试的分数线,决定是否授予学位,这些行为是不是教学自主权?能否作为教育行政案件受理?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信访部门不答复被起诉是否受理

  有的法官说,《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后,涉及信访的诉讼随之产生,有的当事人对信访部门逾期不答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不作为诉讼,法院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少数意见认为,信访部门是依照《信访条例》设立的国家行政机构,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其对来访人员信访不予答复,就是行政不作为,可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多数人则认为,信访部门并非行政管理,信访属于扩大社会对政府各部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渠道,且信访答复后可申请复查,最后复核,实行复核终结制,不属于法院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

  新型疑难案件期待立法完善

  另外,体育比赛中的伤害纠纷、公证赔偿诉讼等都是新型疑难案件。据新型疑难案件课题组法官说,这些案件涉及的权利义务,现有的法律、司法解释对当事人的请求权及其请求权的基础没有规定,或有规定但规定的范围不明确,或处在法律与道德、司法权与行政权调整边际上,界限模糊,使法院受理难、审判难,执行难。

  此次研讨会就一些疑难案件中的6个问题已初步形成128条“指导意见”(讨论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成为日后法官审理案件的参照。对新型疑难案的受理,法官和专家研讨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课题组研讨。目前虽然没有形成书面的“指导意见”,但法官们表示,对这些案件要慎重受理,立案审查重点应放在诉讼利益的审查上,审查案件诉讼的必要性和实效性。随着立法的逐步完善,这些新型疑难案件的受理将不是个难题。

  本报记者 郭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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