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色交易未成 报警谎报案情被查 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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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5:52 杭州日报 | |||||||||
通讯员 方祥林 热线见习记者 李名生 报道 重庆来杭打工的女子杨某与建德市民方某谈妥,以高价出卖自己的“初夜”,但发生关系后,方某拒不实现承诺。一气之下,杨某想到借警察来惩罚对方,却没想到因此触犯了法律。
11月2日上午9点左右,新安江派出所接到报警:一位自称姓杨的女子在电话里说,自己在新安江三江宾馆某房间内被人强奸。 接警后,新安江派出所值班民警钱警官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但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杨某所述案情有许多疑点。 经多次审讯,杨某终于交代了事情的真相。原来,今年9月初,建德籍男子方某无意中拨错电话,打通了在杭州打工的重庆籍女孩杨某的手机。后来,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10月底,杨某与方某谈妥以5000元价格出卖自己的“初夜”。 但事后,方某突然变脸,拒不认账。气急之下,杨某便萌生了报假案让警察来教训方某的念头。 新安江派出所民警说,杨某报假案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天。好色的方某,也因自己行为不检点,受到了民警的口头训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