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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苍鹰遭遇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15 沈阳网-沈阳日报

  

解救苍鹰遭遇抗法

  本报讯11月6日,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和林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前往一非法饲养苍鹰的居民家中解救苍鹰,却遭到饲养者的拒绝。

  当天,记者在沈河区万柳塘路42号居民楼看到,六楼一户居民家的阳台上站立着5只
老鹰,每只老鹰的腿上都系着绳索。一名居民告诉记者,这5只鹰全是住户郭某饲养的,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认定这5只鹰是苍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猎捕、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然而,当林业公安警察和野保站工作人员一同来到郭某家中时,郭某家中虽然有人却一直不给开门。无奈,万莲派出所副所长刘瑞东带领民警赶来增援。

  正在这时,一名右臂上架着一只鹰的男青年骑着自行车进入小区。经询问,该男子自称姓唐,老鹰是他四年前从二台子早市上花600元钱买来饲养的。当天,他带着鹰是准备到郭某家中找郭某交流如何驯养老鹰的。民警将其带回万莲派出所处理。

  为了解救5只苍鹰,警方甚至请来了锁王。然而,由于郭某将房门反锁,一直打不开,解救苍鹰的工作陷入僵局。民警表示,无论如何都将继续想办法,一定将这5只苍鹰放归自然。(吕良德/文沈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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