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唆使女友套取公款用于炒股 贪心恋人双双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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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19 今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马新)一加油站记账员利用工作便利,擅自以虚构加油数量不记账的方式套取现金,交男友炒股并用于消费。日前,这对恋人均因犯有挪用资金罪被东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5岁的殷某自2000年起在某加油站工作。2001年4月起,殷某开始担任记账员,负责该加油站的库存商品账、加油结存登记账、代存卡条、加油票等记账工作。男友梁某得知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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