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收费无标准寻常百姓难聘请“家庭律师”难入家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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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2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柳云报道近日,花甲老人黄先生焦急地致电本报,称要找名家庭律师。但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有小部分律师附带做家庭律师的项目,但推广到像黄老伯这样的“寻常百姓家”并不容易。 据黄老伯介绍,因家中有种种纠纷,想找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及寻求诉讼方面的帮助。由于自己年今七旬,且患有帕金森综合症和较严重的糖尿病,行动十分不便,上门去找律
采访中又了解到,现在家庭律师工作只是律师的一个附带工作,市区从事该工作的律师还不到10%。据市律师协会一工作人员称,家庭律师的收费分计时收费和协商收费两种。计时收费与国外一样,但每小时几百元的高昂费用常让许多家庭望而却步。较为普遍的是协商收费,即律师与家庭签订协议,视该家庭财产情况和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多少而定下协议期间内的收费金额。不过对于协商的收费标准,国家还未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收费有高有低。国外从事家庭顾问的律师大多享有政府补贴,而国内律师的收入都是靠接业务,肯耗时间在家庭法律顾问上面的律师就很少。 所以,大律师基本不愿接手这种工作,而小律师市民又信不过,于是家庭律师自推出后至今反成了律师行业中“点缀”项目,要在普通家庭中推广困难重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