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小官司此起彼伏过分较真伤邻里和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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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2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从崇安法院了解到,今年相邻权纠纷颇有“个性”,很多纠纷事由很小,连有没有造成损失都难以界定,双方却闹得很凶。有关人士认为,这些原告太注重个人生活空间了。 以往邻居间打官司,多为楼上滴水楼下遭殃怎么赔偿让法院主持公道。可如今很多纠纷并不涉及赔偿,而是要求邻居把碍手、碍眼或碍耳的“玩意”拆掉。
塔影新村里有户居民要求楼下拆除雨篷。楼下人家说水管有问题,下雨天会漏水,所以在阳台外搭篷。楼上居民认为没办法晒被子晾衣服,而且雨篷用金属板搭成,下雨时的雨点声吵得人无法入睡。据悉,以前有个别人状告楼上邻居搭凉篷遮住阳光,现在则有不少人指责楼下雨篷制造“自然噪音”。比起阳光,噪音更难取证。目前对于邻居间造成的扰音,是没有法规细则对应衡量的。何况每个人对声音的敏感度不同,是否会因此失眠,是否超过合理容忍度,一时很难界定。 据介绍,目前法院多支持要求拆除的一方,不过很多事情并非单纯一方有错。不少居民特别关注个人空间,对可能妨碍到他人的事不大在意,对妨碍自己的事却很较真。前不久有对新老住户,为一扇防盗门居然打出五六个官司。先是新邻居嫌老邻居的防盗门占道,接着老邻居告新邻居的防盗门阻碍过往。双方都赌气“干到底”,为此打架,又闹出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对此有关法律人士指出,注重个人空间并非坏事,不过邻居间不妨为对方设想一下,遇问题事先商量、互相体谅,不少官司就完全能避免了。 (容芊祝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