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玉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4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决定邀请不是市第三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玉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玉林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市第二届人大代表中已退休的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3、玉林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4、在玉林市工作的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市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6、市第二届政协副主席、副秘书长;7、市第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8、市委副秘书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9、市人民政府市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