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积极完善就业和再就业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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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1:0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云南11月7日消息 云南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发展经济、深化改革、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初步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成效机制,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昆明市东川再就业特区,两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萧条、寂静,如今处处呈现热火朝天的建设、生产场面。东川曾是我国最困难的矿产衰退型城市之一,2003年,财政收入仅占
原东川矿务局下岗职工高美华: “自从来到这里工资稳定了,家里面也宽松一点,比较满意。” 只有经济发展了,百姓的饭碗才有着落。2002年12月,云南省提出了加快经济发展,积极扩大就业的目标:三年力争开发城镇就业岗位60万个,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这不仅是目标,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全省各有关部门通过开展“再就业实效行动”、“再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会同残联、妇联、工会举办了“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等活动,使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百姓;劳动保障、公安、工商、人事等部门定期不定期联合对劳动力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优化就业环境;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做好复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和妇女的就业服务工作。 云南省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艾: “云南省三年来各级财政投入的再就业资金达到9亿多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共计2亿1千万元。形成了以财政投入、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一整套政策体系。三年就业再就业的各个核心目标全部完成。 ” 眼下正是秋色无边,稻谷成熟。云南省以人为本、积极推动就业的一系列措施也迎来了收获的时节:十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100万人;4.3%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处于调控目标内。今年云南省又出台了新一轮覆盖面更广、扶持力度更大的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从财政投入、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困难援助、实施主辅分离、就业管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失业调控、社会保障等方面着手,争取再用三年的时间,解决体制转轨的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到200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规模新增长150万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从强化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建立和完善就业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中失业人员、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和就业特别困难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为建设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