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拴在门前的小狗咬了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0:15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日前一天下午,3名男子开着两辆三轮车到南京浦泗路上的一些拆迁户门前停下,准备收购当地住户的废旧物品,其中一名陈姓男子来到了李某家门前,突然旁边窜出一只小黄狗,咬了陈某右大腿,裤子也咬破了,陈某腿部顿时鲜血直流。陈某要求狗主人李某赔偿他治伤及打狂犬疫苗的费用,并赔他的裤子。李某一听勃然大怒,他辩称陈某突然前来惊动了看门的小狗,被咬是活该。李某称,因要拆迁,不少东西搬到了院子里,因担心东西被人偷,才将小黄狗拴在院门口看家。而民警经调查发现,李某家养的狗并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养狗证件,是属于非法养狗。 就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首先,李某家属于非法养狗,其行为已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小狗无论是否是拴着的,李某都应对小狗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其次,李某家的小狗虽然拴着,但狗的主人有保证它不伤害到他人的安全防范义务,李某将其狗拴在自家门前,其活动范围明显不能保证过往行人不被伤害,因此,李某应该赔偿陈某医疗费及裤子破损费等相关费用。梅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