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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两法官“放高利贷”被双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2:29 新京报
收不回账便起诉至法院,自行审判违规执行,检方介入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7年5月,湖南衡阳市衡南县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一名是法院副院长王远鹏,分管民二庭(即原来的经济庭),一名是民二庭庭长谭静。 这两名法官违法的原因非常出人意料:两人联合放高利贷,在高利贷不能如期收回的情况下,假借他人之手起诉到衡南县法院,在他们自己手上完成审判过程,然后又违规执行。 在经受害当事人举报后,湖南省纪委书记许云昭批示严肃查处。其后,衡阳市纪委迅速介入此案,查清了两人的违法事实,并于4月20日作出开除两人党籍的决定。同一天,衡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开除两人公职的决定。 两人被“双开”的原因几乎完全相同,衡阳市纪委有关处分决定的文字表述是:“2005年4月伙同他人违规高息放贷,牟取暴利,伪造证据,枉法裁判,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据悉,当地检察机关已经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