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审结 网络工程师网站贴黄图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9:49 云南日报

  昨日,记者从西山区人民法院获悉,云南省首例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犯罪近日审结,西山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杨红林有期徒刑1年。据悉,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等工具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云南省首例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出头的杨红林是昆明伟泰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工程师,负责网站建设工作。2005年4月,杨红林利用熟悉电脑网络知识的优势,从北京通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用109兆网站虚拟空间,创建了网名为“云南大众信息网”的网站。为了提高网站的访问量,自去年4月起,被告人杨红林多次在家中及其上班的电脑公司内向该网站发布上百幅淫秽图片、淫秽小说和淫秽电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红林为提高自己创办网站的点击率,公然在网上向大众发布淫秽图片、小说、电影等电子信息且发布数量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由于没有证据证实杨红林以赢利为目的,法院酌情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李文华

  本报记者刘玲玲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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