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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报修物业20分钟必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22:12 华夏时报
西城、石景山、房山区的小区业主,如果家中发生了水、电、气等紧急问题,物业公司须在20分钟内到达。 本市自本月中旬起至8月底,在这3个区开展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昨天上午,市建委发布消息,将在这3个区试点《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规范》,要求这3个区的物业公司全部参加。 试点过程中,居民可以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反映和投诉物业存在的问题。 7月份起,市建委要求物业公司必须组织员工对所管住宅物业项目进行自查、自评。 未达标的物业项目,相关区建委、房管所将向其所属的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告知未达标的具体事项和内容,督促其整改。同时,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还要对住宅物业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试点期间居民反映和投诉“物业服务问题”的物业项目。 试点规范中的要求(部分) 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20分钟内物业必须到达现场;白天8:30到12:00,13:00到17:00物业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 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及时维修养护 电梯: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的电梯6:00到24:00不间断运行,0:00到6:00呼叫运行 生活垃圾:须进行封闭式管理,每天清运一次 停车服务:须在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设置交通标志;如收费,必须保证机动车凭证出入,对临时车辆进行登记;24小时有专人巡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