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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精准营销”不能以牺牲客户隐私为代价

检察日报:“精准营销”不能以牺牲客户隐私为代价
2019年01月02日 07:17 新浪新闻综合

  原标题:“精准营销”岂能以牺牲客户隐私为代价

  葛瑞源 王而山

  来源:检察日报

  经常上网的朋友知道,如果你在网上浏览过某件商品,以后用此电脑上网浏览别的网页时,上次浏览过的商品广告立刻会跳出来呈现在你的面前,这就是时下被商家津津乐道的“精准营销”。也就是说,商家已经掌握了你的某些信息,知道你是潜在的客户,预计到你想买什么或有可能买什么,所以商家会不厌其烦地把商品反复展现在你的面前,以此提升你的购买欲望,变相地督促你购买某件商品。

  这种所谓的“精准营销”源自大数据概念,一些互联网公司利用网络工具掌握了用户上网数据,从而为一些从事营销的企业提供有偿服务。而我们不难发现,这种线上大数据搜集同样也早已出现在线下,例如:你刚刚签订完购房协议,很快就会有人向你推销装修材料;你刚刚把新车开出4S店,很快就有人向你推销行车记录仪;你刚刚迎接新生命的呱呱坠地,很快就有人向你推销婴儿奶粉;你刚刚去医院检查完身体,很快就有人向你推销保健用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人之所以能够精准地掌握客户的信息,就是因为人们在购房、买车、分娩、看病时所留下的个人数据信息被泄漏,甚至被出卖,这样才使那些所谓的“精准营销”成为可能。

  对于商家来说,精准营销是节约营销成本的好方法;对于用户来说,在获得精准服务的同时,却存在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隐忧。比如某些客户发现自己的姓名、住址、就业、车牌号、电话、QQ、微信等被人泄露给了一些诈骗集团,诈骗分子就是利用这些信息以“我是你领导”“猜猜我是谁”“退补费用”“汇钱救急”“网购特价物品”等手段实施“精准行骗”,使某些客户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我们并不反对那些既能满足客户需求,且又能给商家带来效益的营销方式,但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营销措施,都不能以肆意牺牲客户个人隐私为代价,必须要远离个人隐私。另外,要消除这种以牺牲客户个人隐私为代价的所谓“精准营销”,除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个人信息多加保护外,更需要有关部门对那些所谓的“精准营销”给予“精准监管”,给予“精准查处”,给予“精准制裁”。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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