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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纵容村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 受党内警告处分

村支书纵容村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 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05月06日 05:09 武汉晚报

  原标题:纵容村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 新洲一村支书受党内警告处分

  武汉晚报讯(记者鞠頔 通讯员武纪宣)得知村委会委员工作日午餐饮酒的行为不但不予制止,事后还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报销。5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新洲区一名村支部书记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朱柏松,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任梅店村村委会副主任,2002年任梅店村党支部副书记,2002年3月至今任梅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8年5月16日,由新洲区妇联组织的公益活动走进梅店村,免费为中老年夫妇拍摄结婚纪念照,活动持续到下午2点左右结束。梅店村村委会委员程金堂、妇联主任姜冬林向梅店村党支部书记朱柏松请示后,与5名摄影工作人员及司机一起到建安酒楼吃饭,并在工作日中餐饮酒,后将消费的470元违规报销,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

  办案人员表示,朱柏松作为梅店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职责,对村委会委员中餐饮酒、公款吃喝一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朱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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