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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染料废液直排 清水河变“青水河”

甘肃天水染料废液直排 清水河变“青水河”
2019年12月02日 16:13 央视

  原标题:清水河变“青水河”:染料废液直排触目惊心 如何还河水一个“清白”?

  11月26日,甘肃省天水市境内的清水河,约40公里的河面出现异常情况,原本冬季呈黄色的河水,自上而下,逐渐变色,成了蓝绿色。经过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这是因为河水遭到了污染,而原因,是上游一处厂房,直接往清水河里排放染料废液。

  染料废液直排 40公里河面变蓝绿色

  11月26日,秦安县莲花镇,当地居民和正在郭河大桥上施工的工人,都发现清水河的水不对劲儿。

  郭河大桥施工工人:面积大着呢,这个河滩全部是绿的,那个水全部是绿的,这么大的河全部是绿颜色。 

  郭河大桥施工工人:担心这个水可能污染了。 

  群众举报反映后,当地政府部门和环保执法人员沿河排查,在秦安县上游的张家川县龙山镇发现排污口。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彦军:它就相当于一个污染的团,团状物,排下去,后面的通过自然净化也就清了。根据水文测定,基本上就是四十公里左右。  

  随后,公安部门查封排污单位,控制相关人员。张家川县政府、秦安县政府组织力量,修筑加固拦截坝11道,将污染水体,拦截在秦安县莲花镇上河村 近100亩的围堰内,集中处置。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彦军:截流已经截住,通过物理的方式,通过化学的方式。物理的方式就是通过活性炭来进行吸附;化学的方式就是咱们通过盐酸调节PH值,通过次氯酸钠进行氧化。

  按照甘肃省制定的监测方案,通过对水体色度,COD化学需氧量,氨氮,苯胺等数值的监测,11月28日,受污染的水体经过处理,指标符合地表水三类标准。 

  秦安县副县长 许祖熙:对居民的用水基本没有影响,因为我们这个沿途没有经过水源地,土壤的这个污染情况也不是很严重,主要是有个色度。 

  涉事厂房涉嫌无照无证生产

  据甘肃天水市政府新闻办通报,11月29日下午,拦截河水经处理后已全部泄流。那么,直接将污染物排入清水河的,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呢?

  记者来到排污厂房所在的清水河上游,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发现生产车间已被公安部门查封。 

  央视记者 柴世文:在这个厂区的院子里面以及路面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很多残留的一些染料,用纸巾吸取了一些,发现这个色度还是特别强。用纸杯装了一些河里面的水,然后把这些染料放到水里面的时候,发现整个这个纸杯里面的水,其实变得跟当时污染之后的水的颜色其实是差不多的。 

  据村民说,这个厂房原本是一个彩钢棚,一个多月前重新改造的。 

  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村民:建这个棚子也就一个月时间,生产的话也就一个星期。

  记者:你咋知道生产是一个星期呢?

  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村民:因为它这不是有冒气吗。

  村干部说,这原本是一家村民办的羊剪绒厂,已经停产至少一年了,厂房被原负责人马某租给了别人。 

  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支部书记 马伟:过来过一次,当时他们人不在,租这个地方的房东在,问了一下,他们说把这个地方租出去是为了搞餐巾纸二次包装。 

  在张家川县市场监管局,记者见到了一份影印的租赁协议,今年10月10日,羊剪绒厂负责人马某将厂房租给何某、刘某等人。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安泰:马某是把这个厂子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出租,经营的项目在这个合同里面没有涉及到。  

  但是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都没有收到嫌疑人办厂的申报材料。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股股长 妥国林:最起码需要先办理市场准入许可,也就是营业执照,涉及到有前置许可的话,应该先办理前置许可,涉及到的是金融业、会计业,还有一个就是危化产品。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第338条,对嫌疑人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调查。 

  张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建军:没有登记,也没有其它的证件,也没有注册。我们查的过程当中,就是从他们职工当中,从他们老板反映,说是纸品再加工厂。结果后面查的时候发现,办的是一个化学染料厂。 

  从建厂到排污 环保水利巡查不力

  清水河,属于黄河的四级支流,依次通过水洛河、葫芦河、渭河进入黄河。按照当地河长制的要求和环保部门的职责,都对排污口和涉污染源的企业,负有监管责任,可以说上了双重保险。那么,为什么 这家以纸品再加工为名,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化学染料的企业,直到污染了40公里河面后,才被人发现呢?

  涉事厂房所在的位置,距离河道只有50米。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局长 李德录:里面有两个生产废水的储存罐,据他们说每一个罐能装5吨,其中一个罐还没用,另外一个罐是多半罐,调查时说是第一次排污。  

  环保部门说,厂房内只有一个排污管道,直通清水河。初步调查,嫌疑人在厂房改造完毕后,11月23日开始试生产,11月26日,将生产废液通过管道直排,排污过程持续了几个小时。 

  按照规定,每一个季度,环保部门都要对全县河道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以及不定期抽查,在执法大队的工作记录里,上一次对排污厂房所在的龙山镇河道的巡查是在11月13日。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工作人员:出事的这个地点在龙山镇冯塬村的西面,我们正常监管的企业在东面。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局长 李德录:那是多年的一个羊剪绒厂,现在就像一个农家院,有时候农家院的正常建设,如果没有发现涉及到环保污染方面的,我们一般是不管。 

  除了环保督查,2017年,天水市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对负责的河流,县级河长一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区段的乡镇级河长一月巡查一到两次,村级河长是一周至少巡查一次。

  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支部书记 马伟:经常清理河道垃圾之类的,过来过一次,当时他们人不在。后面也下来过几次,但是门经常锁着。事故发生之前这上面都盖的是草,平常都看不到。以前这边有一个口子,是老厂子院子里面排雨水的,最近他们重新接了这一道。后来了解了,事故发生后了解他们是晚上十点后埋的这个管子。 

  记者:改了这么一个厂房,你进去看过没有,包括它里面的设备。

  张家川县龙山镇镇长 咸宝荣:第一次去的时候,那个门关着呢,都是外地人,我就看了一下,但是口头有告知他们,说让把法人照过来,把所有的证件,环保上的,工厂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全部办齐了,看看这个情况再让他生产。 

  记者查看了三级河长的巡河记录,从租赁厂房的10月10日起,一直到事发的11月26日,镇上有2次记录,村上有10次记录,但都是以清理河道垃圾为主,没有此次涉事厂房和排污口的相关内容。 

  调查需彻底透明 还河水一个“清白”

  近50天的巡河记录里,只字未提40公里河段变色的清水河,企业违法在先,监管部门是巡查不力还是视而不见?案件更多的细节需要进一步调查,还河水一个“清白”。目前,对清水河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工作也正在进行。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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