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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一审后发声:“等陈世峰回国后会对他提起诉讼”

江歌母亲一审后发声:“等陈世峰回国后会对他提起诉讼”
2022年01月11日 19:09 新京报

  原标题:江歌母亲一审后发声:“等陈世峰回国后会对他提起诉讼”

  江秋莲说,一审判决前后,刘暖曦都没有联系过她。两人仅有的一次会面,还是2020年8月23日在媒体面前。“她未来会不会道歉,我没有一点期待。”

1月11日上午,江秋莲在案件座谈会现场。  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摄 1月11日上午,江秋莲在案件座谈会现场。  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摄

  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案一审作出判决后,该案仍在引起关注。

  1月11日上午,原告江歌妈妈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黄乐平、李婧一起在北京开了一场案件座谈会。会上,江秋莲几度落泪,称不期待刘鑫道歉,会把赔偿金额全数捐给失学女童。

  谈及今后,江秋莲表示,自己不想被当成公众人物,虽然经济上有一定的困难,但会坚强地生活下去。她计划,等凶犯陈世峰出狱回国后继续对他提起诉讼。

  “举证过程一波三折”

  在座谈会上,原告代理律师黄乐平回顾案件历程时表示,此案的主要难点在于取证困难。

  2019年10月7日,黄乐平律师接受江秋莲的委托,但他发现,江秋莲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诉求。经过团队讨论,他决定再次向日方申请调取证据。另一名代理律师李婧介绍,此前江秋莲曾向日方申请调取证据,但日方律师表示,按照日本法律,很难多次调取证据。直到2020年2月6日,日方律师来信,称调取证据申请通过,律师团队这才吃了一颗定心丸。

  但到了2020年4月,日本东京因新冠疫情影响,对外机构暂停工作,导致律师团队搜集证据工作暂停。2020年6月第一次庭前会议时,律师团队还申请了延期举证。直到2020年11月第二次庭前会议,律师团队才正式完成举证工作。

  江秋莲也回忆说,搜集证据工作进行得非常艰难,律师团队承受着巨大压力,”整个过程一波三折,我也非常担心取证不能成功。”

  此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江秋莲向城阳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770609.33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0元,共计2070609.33元;2。诉讼费由刘暖曦负担。

  黄乐平表示,经过团队内部的评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能达到诉求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就算是理想的结果了。“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很高了,我们也比较认可这个判决结果。“

  至于接下来会否上诉,黄乐平说:“目前江秋莲女士需要平复一下心情,后面再决定是否再上诉。”

  “等陈世峰回国后,会对他提起诉讼”

  江秋莲称,一审判决后,她带着判决书前往江歌的墓地,读了判决书的全部内容,“告诉她,妈妈做到了。”

  对于判决结果,江秋莲表达了对城阳区法官们坚持公平正义的感谢,但也表示对赔偿金额不满。“696000元,我这四年为了案子的花费都不止这些。”

  江秋莲还提到,会将六十多万赔偿款捐给失学女童,“我是得到过社会帮助的人,我也想回报社会。”张桂梅老师资助女学生上学的事迹让她十分感动,这也是她想要捐款的原因之一。

  江秋莲说,一审判决前后,刘暖曦都没有联系过她。两人仅有的一次会面,还是2020年8月23日在媒体面前。“她未来会不会道歉,我没有一点期待。”

  至于今后的计划,江秋莲表示,自己是个农村妇女,不想被当成公众人物。这些年自己靠社会人士的帮助度日,经济上有一定的困难,但今后也会坚强地生活下去。

  今年五月份,她开始开店做电商来维持生计。未来,她需要积攒生活和诉讼的费用,等陈世峰出狱回国后继续对他提起诉讼。

1月11日上午,江秋莲和案件代理律师在座谈会现场。 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摄 1月11日上午,江秋莲和案件代理律师在座谈会现场。 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摄

  案件回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日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在东京中野区一公寓内,被好友刘暖曦(原名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暖曦的法律诉讼。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刘暖曦,立案成功。

  在江秋莲提起诉讼后,2020年3月29日,因刘暖曦拒收起诉书和传票,人民法院公告网以公告形式送达。6月5日,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未出席,刘暖曦及律师也未曾出席。后受新冠疫情影响,该案原定于6月30日的庭审时间予以顺延。

  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因身体原因未出席,其代理律师和刘暖曦方代理律师出席。

  立案18个月后,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及双方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出席庭审,刘暖曦本人未出席。审判长最后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不当庭宣判,何时宣判另行通知。

  2021年12月27日,江秋莲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该案件将于12月31日开庭宣判。但在开庭前一晚,因审判长身体不适,开庭宣判被取消。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一图了解案件始末

  微博热议

    江母诉刘鑫案时间线

2022年1月13日

2022年1月11日

2022年1月10日

2022年1月4日

2022年1月1日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12月27日

2021年4月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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