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人物
“这算不算法律支持的强奸幼女行为?”
众人的讥讽,
也叫不醒装睡的美国政客。
10岁的雪莉·琼森正在上课,突然被叫去校医室接受身体检查。片刻后,老师让她收拾好所有东西,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
“我做错了什么?”她惴惴不安地想。
没过一会儿,妈妈急匆匆赶来,愤怒地质问她:“你要生孩子了!是谁的?!”
“之前我试图告诉你,但你说我在撒谎……”琼森委屈道。
如果大家以为接下来的故事是:女孩父母报警、当地警察出动、坏人牢底坐穿,那就错了。
现实是,几个月后,琼森被父母“合法地”嫁给了那个强奸她的男人。
而这一切,并非发生在某个贫穷落后的国家,而是发生在自诩为“人权灯塔”的美国。
11 岁被迫嫁给强奸犯
琼森关于童年的记忆,是破碎而灰暗的。
她1959年出生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家里并不富裕,父母早出晚归,很少陪伴她。每天上学前,她都得去找住在附近的一位亲戚拿午餐钱。
8岁时的一天,她一如往常去找亲戚,却被一个男人叫住了。
她认得他——父母带她去做礼拜时见过,他是教会执事;之前她来找亲戚时也见过,他是同楼邻居。因此,当男人说“午餐钱在我这儿,快过来取”时,她就跟着进屋了。
男人趁机强奸了她。“当时我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有些地方不对劲。”琼森说,之后她多次被骚扰和侵犯,然而当她跟大人说这事时,因为她年纪太小,没一个人相信她。
直到她怀孕7个月,被老师叫去校医室检查……
琼森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父母指责她是家里的“耻辱”,将她送到一家医院独自待产。带着对生育孩子的恐惧、对外界异样目光的畏怯,她一个人在医院生下孩子。
她本以为亲人、老师、医生,这么多知情的大人,总有人会帮她将强奸犯送进监狱,万万没想到,没有。
原来,美国多数州的法律都规定,只要同时满足“父母同意”“法官批准”两个条件,就允许童婚。更离谱的是,那个男人和她结婚后,就能摆脱被调查起诉。而父母为了让未婚生子的事情不那么“难看”,也同意将她嫁给强奸犯。
没人在乎琼森的感受。
他们给她买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和一张面纱,草草办了婚礼,然后找到一个十分支持教会的法官,成功注册登记。
这场童婚,让父母觉得维护了所谓的“体面”,让强奸犯拿到了“免罪金牌”。唯一的牺牲品,只有刚满11岁的琼森。
“我记得当时我还在上五年级,每天放学回家,就不得不开始洗尿布。”
意料之中,后来琼森辍了学。等到16岁时,她已经成为6个孩子的母亲,生活中似乎只剩怀孕、生孩子、做家务。
她想逃离这样的生活,每天醒来都忍不住哭。
“应该戴上手铐的是那个强奸犯,结果却是我被‘戴上手铐’!”
30万童婚受害者
直到现在,童婚在美国44个州仍然是合法的。
作为反童婚组织“终于挣脱锁链”的创始人,弗雷迪·赖斯听过太多和琼森类似的故事。
比如帕特。
她14岁时遭一个27岁的恋童癖强暴,怀孕后被迫嫁给他。婚后,两人住在帕特父母家,但男人毫不收敛,开始频繁家暴她,有时还会对出生不久的孩子动手。
父母看不下去,便想眼不见为净,要求帕特带着丈夫和两周大的孩子立马搬出去。后来,她曾向父母求救,甚至告诉他们,那男人可能会杀了她。但他们的回答是:“你是已婚妇女,必须自己搞定。”
值得注意的是,美式童婚不光是强奸犯、恋童癖躲避指控的“快速通道”。
因为美国移民法没有规定婚姻签证申请的最低年龄,这就意味着,想要美国签证的外国人,可能会和美国成年人共谋,强迫美国小孩同他们结婚来达到目的。
奈拉·阿明就是这样的童婚受害者。
她4岁时跟父母移民美国,13岁时被父母带回巴基斯坦,被逼着和比她大15岁的表哥结婚。父母对她说:“重要的是让你表哥能够去美国。”
她觉得这是移民欺诈,不愿意以自己的婚姻来做交换。她试图逃跑,结果被抓了回来,表哥当着自己家人和她家人的面打了她。
“他抓着我的头发,把我从房子这边拉到那边,还用电缆抽我,踢我的头……”
最终表哥如愿,而阿明对这段婚姻只有一个感受:“我在为我的敌人做饭,和我的敌人睡觉。”
童婚悲剧在美国绝非罕见个例。
据统计,2000年至2018年间,近30万名未成年人在美国合法结婚。
赖斯之所以创立“终于挣脱锁链”这个反童婚组织,也因为她同样是童婚受害者。生了两个孩子后,已经成年的她忍无可忍,设法逃离总是虐待自己的丈夫。然而,她的家人十分反对,甚至以“断绝关系”来威胁她。
好在,她最终不顾一切逃了出来。
自己淋过雨,所以赖斯总想替别人撑把伞。稍有名气后,她一天能接到五六个求助电话。每个人她都想帮,却时常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逃离童婚,比想象中难得多。“即使当初青少年是自愿结婚,想离婚时依旧会陷入地狱般的法律陷阱。”赖斯感慨说。
谁导致她们求助无门
一天晚上,帕特从丈夫的家暴魔爪下逃脱后,推着婴儿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
她不知道自己能躲去何处。走到午夜,一名警察以违反宵禁为由将她拦下,开车送她和孩子回了家,并将一份书面警告交给她的丈夫,然后开车离开……
帕特的遭遇,正是众多向赖斯求助的人的真实写照。
想摆脱童婚的未成年人,几乎处处受限——
申请离婚?不好意思,根据美国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想提起法律诉讼,或者通过法律寻求保护令,必须经由监护人来执行。
聘请律师?同样不可行,一是很难有律师愿意接这工作,二是即便有律师接了,未成年人签的合同也通常会被视为无效。
既然法律途径走不通,那就先跑了再说?
赖斯几经尝试后发现,这样帮人,麻烦更多。
在没有成年人陪伴的情况下,大多数家庭暴力庇护所都不接纳未成年人;青年收容所倒是能提供三周住宿,但通常会通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让他们能把人接走就赶紧接走。
如果未成年人在街上游荡,警察就会认为她们是离家出走,然后违背她们的意愿,将她们送回家;在一些州,未成年人还可能因逃跑而被指控犯有身份罪。
最麻烦的是,一旦赖斯越过监护人直接对未成年人伸出援手,比如帮她们逃跑,就属于违法行为。这使得她能给予那些孩子的有效帮助极为有限。
“成年配偶可以申请离婚、聘请律师、获得保护令、进入家庭暴力庇护所,然而那段婚姻中的未成年人,他们必须等到18岁(才有这些选择)。”赖斯直言,这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剥夺。
美国不是没人发现童婚问题。
《纽约时报》就曾发文批评称,美国现行法律在合法结婚年龄的规定上存在明显漏洞,几乎每州都有为童婚“开绿灯”的应对措施。
美国网友也讥讽道:“这算不算法律支持的强奸幼女行为?”
2017年,一名女性议员坐不住了,试探性地向州议会提出一项将最低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的法案。
然而,政客们五花八门的反对声立马冒了出来:
“童婚人数已经很少,不值得被禁止。”
“如果一个未成年人怀孕并决定结婚,那只是他们和父母之间的事。”
“要是通过这项法案,那么未成年人的孩子就会变成非婚生子女,得不到保障。”
“我们年轻士兵的未成年女友如果怀孕了,难道不应该结婚吗?”
……
最终,这项法案未获通过。
在法律救济团体Tahirih正义中心的顾问珍妮看来,这是一个危险的错误观念,即怀孕的青少年结婚比保持单身更好,而所有研究都表明恰恰相反。
童婚对美国女孩产生了毁灭性的、终生的影响,破坏了她们的教育、经济机会和健康,显著增加了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风险,并且几乎总是以离婚告终。
美国国务院2016年就已宣布童婚是对人权的侵犯,但这些年来一直忙于对别国指手划脚,对于本国人权问题却视若无睹。
一个装睡的人,是永远不可能被叫醒的。
赖斯倍感悲哀。“当这些未成年女孩向我们寻求帮助,而我们只能告诉她们她们的选择有多么有限时,她们会试图自杀。怎么会在2020年代还让女孩们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
美国童婚受害者的痛苦,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