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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次!男子称女技师衣着暴露,对其“猥亵”,状告沐足店!

7次!男子称女技师衣着暴露,对其“猥亵”,状告沐足店!
2023年02月27日 17:02 新浪新闻综合

  来源:都市现场

  一男子声称沐足技师不但“着装暴露”,还触碰其隐私部位,对他猥亵造成精神严重困扰,竟将沐足店告上了法庭!近日,一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判决书,引发了网友的“围观”。而更让人称奇的是,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下称三水法院)审理后竟发现,这名男子竟然提起了7起类似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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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沐足竟称被技师“猥亵”

  据该判决书记载,案件于2022年9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李姓男子亲身到庭参加诉讼。

  李某表示,2022年8月2日晚上8时左右,他和两名个朋友来到到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的一处沐足店洗脚,随后3名着装暴露、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技师敲门进入房间。沐足时,李某问技师为何穿得这么少,技师回答说“都是这样的”。

  在接下来的按摩过程中,李姓男子发现技师的按摩动作严重超出按摩的合理范围,他表示不能接受,并立刻要求停止了服务,让朋友也不要按摩了。随后,李某在前台微信支付了1300元。

  李某认为,沐足店的服务项目名为洗脚按摩,实际为超出洗脚按摩服务范围的非法服务,存在欺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应给予3倍赔偿。沐足技师在按摩过程中主动触碰他的隐私部位,应视为对他的猥亵行为,对其精神造成严重困扰,应给予适当精神赔偿。

  “我们3人是无不良嗜好的青年,本来是去进行正规按摩的,却被沐足店教唆接受其它不正规的服务,这种行如不加以惩罚,沐足店会更肆无忌惮的勾引其他客人去接受不正规的服务,会导致更多人染上不良习惯,产生更多的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李某表示。为此,李某请求法院判令沐足店返还服务费1300元,赔偿其3倍赔偿金额3900元,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5000元(后在法庭上变更为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沐足店的员工则表示,事发当晚沐足店并先后安排了5个技师为他们3人服务,而所有客人都是明码消费。李某称他们诱导消费、超出按摩范围等,并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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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

  裁判书显示,三水法院方面认定的事实为:2022年8月2日晚8时多,原告李某与案外人曾某、宋某三人到被告处沐足、按摩,并消费香烟,共花费1300元。当晚11时5分,李某微信转账付给被告服务费用1300元,被告沐足店向原告李某出具收据一份,确认收款1300元。此外,沐足店的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为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许可项目为足浴服务、洗浴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食品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三水法院经广东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查询后发现,截至2022年9月22日,包括三水法院在内,李某还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江门鹤山市人民法院等法院,原告先后提起与本案类似民事诉讼共7起。三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到被告沐足店沐足、按摩消费,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李先生主张沐足店提供了非法服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李某提交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不足以证明沐足店存在提供了非法服务的相关事实,李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李某既未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沐足店的服务提出异议,也未在服务结束后即时向相关执法机关或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不能推定沐足店向其提供了非法服务。因此,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三水法院驳回原告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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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状告多家网店要求10倍赔偿

  随后,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发现,该网站共记录了李某作为原告发起的其中4起类似的民事诉讼,被告均是沐足店或休闲会所,立案时间集中在2022年6月-11月间。

  除了上述案件外,另外三起案件都以撤诉告终。其中,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的两起案件,因李某未按时预交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诉处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的另一起案件,由李某本人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还显示,由李某发起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至少有9起。其中作撤诉处理的6宗,判决的有3宗。

  根据判决文书得知,李某网购化妆品、护肤品、减肥产品后,以这些商品为“三无产品”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由,状告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货款十倍金额。这三起案件中,有两起法院支持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有一起法院仅支持了退货退款,并未支持十倍赔偿。其中一起支持“十倍赔偿”的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广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某21200元。

责任编辑:薄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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