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男子以女色作饵劫杀港商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2:19 信息时报
男子以女色作饵劫杀港商被判死刑
  资料图片:劫杀香港富商郑慈太,“鸳鸯劫匪”男犯钱宇华(广州人)一审判处死刑,女犯赵燕香(湖南人)获刑13年。袁荣杰 摄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通讯员 袁荣杰) 昨日上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深圳开庭,对香港富商郑慈太被劫杀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鸳鸯劫匪”男犯被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女子获刑13年。

  女色作饵劫杀港商

  法院查明:今年1月,钱宇华(男,39岁,广州市人)为筹集自己的离婚补偿费及跟赵燕香(女,23岁,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共同生活费用,提出抢劫、勒索与赵燕香相识的香港某公司董事会主席郑慈太。1月25日中午,赵燕香给郑打电话,以介绍女朋友为由,约好当天下午在深圳见面。随后,钱、赵两人到深圳火车站附近一家酒店,用假身份证开了房。钱宇华藏在洗手间内,开着沐浴水阀,制造赵燕香所带来的女孩正在洗澡的假象。

  当晚7时许,赵燕香将郑带到房间。随后,钱用毛巾蒙住脸,手握弹簧刀从洗手间冲出来,乘郑不备,用左手掐住其颈部说:“我们只求财,你不要叫!”郑挣扎反抗并大喊“救命”!钱用拳头及弹簧刀柄用力连续击打郑的头部,并将其推倒在地,用弹簧刀抵住其颈部,割伤颈部5处。接着,钱掠去郑身上现金及手机、手表、戒指等财物价值33500余元、港币8000元。随后,用透明胶纸及电话线捆绑郑的手脚,用棉被将其包裹,再用沙发压住,然后逃离现场,致郑死亡。

  罪行严重被判死刑

  法院认为,钱宇华与赵燕香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且抢劫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钱宇华在共同犯罪中提起犯意,策划作案,准备作案工具,实施抢劫并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加上他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罪,主观恶性深,应依法严惩;而在钱宇华提议抢劫后,赵燕香积极参与,并负责开房和将被害人诱骗至深圳,参与了抢劫的全过程,应对共同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承担责任,但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赵燕香提出的其曾遭到被害人的强奸,法院认为无其他证据佐证,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钱宇华死刑,判处赵燕香13年有期徒刑。钱宇华对判决无异议,是否上诉他还要想再决定。赵燕香当场表示要上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