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白银案审理结束!嫌犯向被害者家属三鞠躬 表示愿捐献器官 将择日宣判
最新进展:
7月19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白银案审理结束。嫌犯高承勇的律师朱爱军向北京时间记者表示,该案全部审理完毕,高承勇已全部认罪并向家属三鞠躬,向家属道歉。
高承勇表示,如无能力赔偿,愿意捐献器官。法庭将择日宣判。
下面,BT君带您回顾白银案案件经过及审理过程。
轰动全国的“白银案”于昨日在甘肃省白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承勇被诉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尸体四宗罪名。法院方面表示,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开庭,可能不会当庭宣判,审理时间预计两天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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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的审理结束后,嫌犯高承勇的代理律师告诉北京时间记者:
“高承勇当庭对7起犯罪事实予以承认,他对每一起案件的关键时间都记忆犹新。”
开庭期间,高承勇的家属并没有出庭参加旁听,但是部分被害者家属出庭旁听。由于涉及隐私,众多媒体及关心此案的市民长时间守候在法院附近,希望第一时间得到一些相关信息。
高承勇在甘蒙两地作案11起,强奸杀害11人,均为女性。
庭审首日:
当庭认罪7起案件
7月18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了高承勇犯下的7起犯罪。对于检方指控,高承勇均予以承认。
▶ 嫌犯高承勇的代理律师朱爱军在结束今天的庭审后,告诉北京时间记者:高承勇的家属没有出现在法庭旁听,部分被害人的家属参与了旁听。”
由于涉及隐私,法院对此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很多媒体及关心此案的市民聚集在法院附近。
7月18日下午5点左右庭审结束,高承勇随押解车驶离法院。
高承勇是甘肃系列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涉嫌于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在甘肃白银市及内蒙古包头市两地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
除了开庭审理的7起案件,剩下的4起案件,高承勇在今天(7月19日)继续出庭受审。
▶ 代理律师朱爱军表示:
“(白银案)大概要审理两天至两天半左右。”
庭审第二日:
高承勇和家属对视后低头
被害人8旬老父亲寝食难安
白银案中1988年第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在法院门口神情焦虑。图/尹志艳
今日是白银案庭审的第二天,高承勇穿着白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以及黑色布鞋,被法警押解进入法院接受公诉。
早上7点58分,犯罪嫌疑人高承勇随法警押解进入法院,依旧是平头发型,神色镇定。
▶ 押解警车的一名司机告诉北京时间记者:
“他一贯给人的感觉是冷静镇定。法警说高承勇交代案情的时候,会主动补充民警没有问到的一些作案细节。”
开庭后,几名白银案被害人家属来到法院门口。
▶ 白先生是白银案中1988年第一起案件的被害人白杰的哥哥,他对北京时间记者表示:
“我作为直系亲属,昨天进入了法庭旁听。”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警方勘验发现,被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此前,犯罪嫌疑人高承勇供述,该案件是因盗窃未遂,被被害人撞破才杀人。
白先生称,高承勇在走进法庭的时候,最近时和他只有两米左右距离,和他有过几次眼神对视。
▶ 白先生告诉北京时间记者:
“他(高承勇)从我旁边走过去的时候,我一直看着他,他总是半低着头,偶尔抬头时,和我眼神相对,他看一眼就继续低头,有明显躲避对视的感觉,略显得慌张。”
这是白银案公之于众以来,高承勇给外界少有的紧张感,但家属仍表示在庭审中难以看出高承勇的悔意。
▶ 白先生称:
“庭审过程中,高承勇对法官的提问没有任何回避,对所有案情承认。但是在白杰的案子上,公诉方说高承勇砍了26刀,但高承勇的律师说是八九刀,因为除了刀砍,高承勇还用螺丝刀作为凶器。”
高承勇交代说,他所有的作案刀具和尼龙绳都是当年在白银大市场上买的,作案后回家时经过黄河,过桥时便将作案凶器和一些被他割下的人体器官扔进黄河。
“近30年来我们家没有和正常人一样过年过节,当年我弟弟就因为姐姐白杰遇害重度抑郁而去世,他们姐弟感情最好,第三年的时候母亲也去世。”
▶ 回想起白杰遇害,白先生感到痛心:
“我父亲现在79岁了,昨天看到新闻说高承勇出庭受审了,心情一直不稳定,也不怎么吃饭,平时出去走走,这两天也闷在家里,寝食难安。”
▶ 白先生在此案中提出了一共一百多万元的经济赔偿:
“这个赔偿实质上就是个名义,对我们家属的痛心进行一个表达,我们说心里话不指望能拿到这个钱。”
▶ 白先生的律师对北京时间记者表示:
“由于涉及到隐私,案情不好过多透露。”
卖器官并非救助白银案被害人唯一途径
白银案开庭以来,曾有媒体报道称,高承勇的辩护人朱爱军律师称高承勇曾经表示过愿意捐赠器官。但捐赠器官流程复杂,同时要找到合适的受捐者,操作的可能性并不大。而多名被害人家属则表示对民事赔偿不抱太大的希望。
高承勇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中国甘肃省白银市杀害11名女性,部分被害人曾遭受性侵害,这对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依据现行法律其负有赔偿义务。
但高承勇本人经济条件并不算富裕,其赔偿能力极为有限。更何况被害人数众多,仅死亡赔偿金就会是个庞大的数字,如果再算上其他的精神损害、丧葬费用,必然超出其赔偿能力,否则他也不会提出卖器官赔偿的想法。
而买卖器官本身在我国就是被禁止的。目前,公民捐赠是器官来源的唯一合法途径,更何况此例一开,所面临的法律难题、伦理难题、社会道德难题都是巨大的,北京时间记者认为基本无实施的可能。
实际上,赔偿难以落实的情况并不少见。
▶ 这也是争论已久的刑事赔偿“白条”现象,即:
虽然按照法律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获得赔偿,但是由于刑事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导致即便法院做出判决也无从执行,现实中大量存在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况。
比如9男1女遇害的邱兴华案、4名同宿舍同学被杀的云南马加爵杀人案、67人遇害的河南省杨新海流窜杀人案等,几乎没有一个被害人得到了赔偿。
▶ 有公开报道称:
我国目前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获得民事赔偿的比例不足10%,每年约有300万被害人及其亲属得不到任何赔偿,生活非常困难,这些人被比喻为“黑暗中独自哭泣的人”。
其实这种情况并非我国所独有,现代法治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二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法律制度,并采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
比如美国联邦政府没有规定统一的被害人救助制度,而是由各个州独立制定救助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犯罪被害人法》,根据该法案,财政部设立了犯罪被害人基金。司法部所属的犯罪被害人办公室依据上述法案在财政部设立了救助基金,用于帮助各个州的救助计划,指导各州的救助立法,并通过资金支持使各州的救助制度趋于统一。
对于此类情况,中国在制度层面的探索也有10年的光景了。
早在2007年1月7日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就提出了“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2009年3月,最高法在中央政法委的协调下,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8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标志着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2009年10月1日,全国首部被害人救助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公布生效。2010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被害人救助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颁布。
▶ 根据媒体报道:
2009年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救助刑事被害人9900万余元;全国法院向刑事被害人累计发放救助金两亿余元。
▶ 而这次白银案发生地甘肃省也有相关的制度建设:
2011年甘肃省检察院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规定对“刑事被害人因遭受暴力犯罪侵害已经死亡,与其共同生活或者依靠其收入作为重要生活来源且生活困难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的”予以救助。
白银案的被害人家属如果符合条件,同样也可以申请救助。
不过还应该看到,目前的这种救助还主要是针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亲属,仍有一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无法获得任何赔偿。
在这方面的制度探索则有赖整个社会法治建设和公益慈善发展,相信未来可以有更加完善、人性化的救助赔偿制度出台,那么“卖器官”这种于法于理都存在争议的话题也就可以停止了。
责任编辑:初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