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24日《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后,1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是在个人养老金业务完成顶层设计后,在公募基金领域出台的配套政策,突出强调了公募基金要适配“养老”属性、助力个人养老,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发展个人养老金,对于我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提高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等,都具有积极和深远的意义。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为18.7%。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快,养老保障成为整个社会的迫切需求。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一方面可以让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从而更好地分享资本市场发展的红利,实现养老资金的长期增值;另一方面,个人养老金可以为资本市场注入长期稳定的资金,助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此次《暂行规定》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范围。《暂行规定》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型包括: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以及其他符合一定要求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FOF等,相较6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拓宽了产品准入的门槛,让更多符合要求的公募产品能够成为投资者进行养老投资的新选择。
《暂行规定》进一步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和长期领取行为。根据《暂行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人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养老投资需求和资金使用需求,在做好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将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分红方式设置为红利再投资,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以及在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的其他安排,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积累期长期投资、在领取期长期领取。
与此同时,公募基金的长期赚钱效应以及在养老投资方面积累的专业优势,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居民的养老投资需求,赋能养老金体系建设。成立二十四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实现了“乘风破浪”式的发展,基金规模和产品数量持续攀升。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26.59万亿元,公募基金数量扩容至10263只。同时,银河证券研究数据显示,自开放式基金成立以来,截至2021年末,偏股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16.60%,超过同期上证综指平均涨幅10.19%,债券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6.85%,超出现行三年定期存款利率4.10%。作为普惠金融理念的重要践行者,公募基金也将是养老第三支柱的重要建设者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场已累计有181只养老FOF产品(A/C份额合并计算),规模合计1064亿元。养老FOF产品较强的资产配置优势,以及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的产品类型设置,能够更具针对性地匹配投资者的养老目标。
建信基金是行业较早发行养老目标基金的公司之一,并早在2016年即前瞻性开展投研体系建设,打造以量化投资管理团队为核心班底的养老FOF投资团队,拥有多元化的成长背景与丰富投研经验。建信基金不仅高度重视个人养老产品布局,积极打造养老目标日期基金和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全矩阵,更注重养老领域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以生动有趣的内容和形式引导投资者合理规划养老投资。
未来,建信基金将进一步加强养老投研团队建设,深耕基金研究和资产配置,为国内养老产品体系的完善贡献更多力量,同时持续做好投资者陪伴工作,切实增强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公募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