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项对老年人晚年生活保障的业务悄然展开,很多老年人和有需求的家庭都在北京、上海、青岛等城市排队咨询和办理,那就是居住权登记,很多老人觉得自己给子女买的房子一定有居住权,也有的老人认为子女有赡养义务就一定有居住权。其实民法典实施后,居住权有了明确法律规定,需要登记才有效有保障。
近日,笔者亲自来到位于市南区市政府对面的民正为老服务中心了解了关于老人通过设立居住权保障晚年生活的相关细则和流程,又跟着工作人员来到即墨区民正遗嘱库,宫兆鹏主任亲自为老人做了一个家庭的居住权登记,据说这是即墨区第一笔居住权登记业务。
即墨区的李阿姨,通过电视上真情调解栏目认识了调解员王显文,因为孩子有外债,婚姻也不稳定,希望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留给自己的儿子,但是儿媳妇坚持要让老人把房产赠予过户给他们夫妻双方,王显文作为有经验的老调解员上门做了几次调解,老人担心房产过户后儿子因为外债房产万一被拍卖,或者离异造成财产外流,自己老了没有房子住无家可归,儿媳妇坚持要老人过户,最终李阿姨不愿意影响孩子的夫妻关系,决定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妇。但是对自己的居住权发愁起来,调解员王显文问老人的儿媳妇是否愿意赡养老人,儿媳妇和儿子满口答应,王显文说那你们需要保证你们母亲的居住权,口说无凭,必须签订协议留好影像证据,并且去房管局做正规的登记手续。最终双方在即墨订立中心由宫兆鹏主任整理了居住权协议,并带领双方来到即墨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了居住权登记手续。李阿姨拿到居住权登记手续后紧紧握着宫主任的手表示感谢,说:我们这代人拿到证就放心了。李阿姨还专门找到调解员王显文表示感谢,王显文拒绝了礼物的感谢,表示从他内心来讲老人通过遗嘱将房子留给孩子是最有晚年生活保障的,谁孝顺谁养老就留给谁,有个主动权,但是有些老人担心去世后孩子继承起来麻烦,也有的孩子反复要求提前过户房产,也有给孩子买新婚房产的,所以有一部分老人愿意提前过户房产或者把购买的房产直接写孩子的名字,但是当今婚姻需要考验,子女随意处置房产或者因为负债被拍卖,就容易造成老人无房养老,无房可住深知无家可归,那么设立居住权就显得特别重要了,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设立居住权之后,哪怕房子被卖掉了或者银行抵押了,新的房主也必须保障老人的居住权直到去世。另外现在通过民正遗嘱库订立的遗嘱,继承手续也非常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