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防疫,各地投资建设的健康码、健康宝、健康通等(以下统称“健康码”)广泛普及,在防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当前面临一个难题:健康码中主要数据为疫苗、核酸、行程等防疫数据,其在疫情后没有应用方向,与个人健康数据没有互联互通,与医疗服务、医保管理、健康服务机构等数据没有协同,难以赋能和支撑国家医改“三医一张网”。
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看来,基于全国防疫健康码入口,建设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系统性解决居民健康医疗数据要素流通问题,推动医药改革和大健康产业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3年2月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在2022年12月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数据要素二十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022年11月发布《“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明确“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健康医疗数据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的应用价值巨大,经济社会发展对此迫切需求,政府公共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亟需健康医疗数据要素流通与共享。
3月4日,范树奎委员在接受财联社专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他将提出“关于利用防疫健康码,建设居民健康数据护照,推进国家医疗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案”。
具体建议如下:
1、制定赋予个人对其健康数据拥有控制权利的法规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的二、七条,明确提出“充分保护数据来源者合法权益,推动基于知情同意或存在法定事由的数据流通使用模式,保障数据来源者享有获取或复制转移由其促成产生数据的权益。合理保护数据处理者对依法依规持有的数据进行自主管控的权益”。提高个人对其健康医疗数据的控制权利,是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的基础,可使建设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有规可循。
2、制定健康医疗数据要素相关标准和安全规范
制定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包括数据模型、数据质量、数据共享接口、数据确权、分布式身份认证和授权、数据安全、行业监管等标准和规范。基于多方协同、“原始数据不出域,可用不可得”的方式实现分布式数据治理,让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可以多态融合,同时提高数据标准、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统一数据质量评估体系。数据要素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其他不同环节的参与方,基于相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协同,实现数据要素的顺畅流通。
3、充分利用三年防疫健康码,打造全国性或区域性健康医疗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建设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工程
三年防疫,各省市已经形成各具特色的健康宝、健康通、健康码等全国性网络抗疫数据资源。随着防疫降级降维,可以考虑利用已有数据资源,实施全民健康管理,重启全民健康“宝、通、码”,盘活居民三年抗疫数据资源,建设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推进公民健康医疗治理体系现代化。
4、推动健康医疗数据要素流通试点区域先行先试
在全国范围遴选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试点区域,验证相关标准、政策,探索惠民、惠政、惠医、惠企的健康医疗数据要素应用,形成区域性的多方共建共治的健康医疗数据要素生态。基于试点的经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改进,最终推广到全国,分阶段形成全国多层级、开放互通的健康医疗数据要素大生态。
5、医疗机构要构建适应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流动使用的数据要素体系,定期评估和考核,与医保结算挂钩
鼓励数据的拥有方和控制方建设符合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流动应用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数据要素体系。对于医疗机构等数据控制方要制定评估和考核机制,结合医保结算等手段对考核结果实现奖惩。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支持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流通,做出贡献可以获取合理回报。
(来源:新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