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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好心杯’全国版画创作大展”征稿启事

“首届‘好心杯’全国版画创作大展”征稿启事
2023年04月03日 10:27

  广东省茂名市是中国南海之滨的一座“好心之城”,被誉为“中国巾帼第一人”的茂名古代杰出女英雄冼夫人,为世人留下的“好心文化”已成为茂名标识性的地方文化。历史上,茂名版画特别是高州木刻画和农民版画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被誉为“版画之乡”,是茂名地区富有特色的一项传统艺术。

  为贯彻落实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传播“好心文化”,振兴茂名版画,为全国版画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结合茂名市“520·我爱荔”大型经贸活动,决定举办“首届‘好心杯’全国版画创作大展”,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许钦松艺术基金会

  艺术顾问:

  许钦松、黄启明、郑星球、何争

  主办单位:

  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

  茂名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好心杯”全国版画创作大展暨茂名版画周活动组委会

  协办单位:

  茂名市美术家协会

  支持单位: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美术学院

  茂名市博物馆

  二、作品征集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原创作品,设入展作品160件。

  三、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需是2018年以来创作的作品,题材和创作手法不限,不接受原版实物作品,作品须按版画规范由作者亲笔签名,每位投稿者只能投1件作品参评,原作画芯尺寸不超过180cm×120cm(含组画),不小于60cm×45cm。

  2、投稿作品一律为作者本人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复制品(包括其他非版画作品的仿制品),否则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评选资格。

  四、评审

  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州美术学院等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一)初评(电子照片)

  1、初评需提供作品电子照片(5M以上,JPG格式),并填写《参评登记表》(附件1)、《作品标签》(附件2),同时将以上三项资料发至以下邮箱:mmbhywh@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参评资料。

  2、初评投稿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4月20日截稿。展览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3、附件可从茂名市美术家协会公众号下载填写,链接见文末附件。

  (二)复评(原作)

  1、初评结果公布后,入围作者按通知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邮费到付作品恕不接收。

  2、复评原作无须装裱,作品均须再次填写《作品标签》(附件2)并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作品标签》可从茂名市美术家协会公众号下载填写打印,链接见文末附件。

  3、2023年4月下旬,展览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4、信息不全的,作者责任自负。

  (三)评选信息公布

  初评、复评结果及相关展览信息将及时发布,具体请关注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版画”公众号、“雅昌艺术网”网站、茂名市美术家协会公众号;入围作品也会直接通知作者。

  (四)复评收件信息

  详情请关注茂名市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获取。

  五、获奖作者待遇

  (一)奖项及奖金设置:

  特等奖1件(组),获奖证书和奖金3.5万元;

  精品奖5件(组),获奖证书和奖金1.5万元/件(组);

  优秀奖10件(组),获奖证书和奖金8000元/件(组);

  佳作奖20件(组),获奖证书和奖金3000元/件(组)。

  入展奖110件(组),入展证书。

  (二)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公益收藏;入展作品原则上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退件。

  (三)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六、展览安排

  展览日期:5月中下旬

  开幕时间:5月中下旬

  展览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博物馆

  七、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二)收件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投稿作者须予谅解。

  (三)重要稿件请做好邮寄(快递)保值,因邮寄丢失或损坏等其他非征集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来源:新视线)
  (来源:新视线)
  (来源:新视线)

责任编辑:孙青扬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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