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只有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能力水平,构建党委领导与基层党组织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才能更好地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深化早排查、早处置、早化解。立足于预防、调解、法治、基层,通过基层平台和社会治理架构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动员村两委、包村干部等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通过多元化方式进行排查化解。发现矛盾后及时预知风险,积极充实基层力量,组织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化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风险隐患。确保早排查矛盾,早处置解决,早化解矛盾,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多联动、多研判、多宣传。社会基层治理责任主体在于政府部门和基层党员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在于积极联动责任主体人员,发挥忧患意识,整合人员力量,对矛盾纠纷进行联动处理。明确主体责任部门牵头,组织专门人员对矛盾纠纷进行综合研判。广大党员干部要想为群众做好基层治理,就必须解决“人”的思想问题。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给群众答疑解惑,不断减少基层矛盾发生。
做到多思考、多学习、多创新。推动社会基层治理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基层治理过程中基层干部要不断深入思考,剖析矛盾纠纷发生的深层原因,从源头上化解,从思想上解决困难,杜绝矛盾的产生。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样板,要深入理解“枫桥经验”的内涵所在,学习基层治理的先进事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细化和落实。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综合治理,是推进法治化国家建设的坚实基础,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激发群众活力,引导各类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把基层矛盾化解在前端,才能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前进脚步。(程鑫)
(来源:News快报)